一是实现稽查工作重心由“行为罚”向“质量罚”的转变。更加关注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充分发挥药械稽查在保障民生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实现案件类型由药品为主向医疗器械与药品并重的转变。鉴于目前医疗器械市场不够规范、过期失效的产品仍然充斥着器械市场,加大了对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以此来推动整个药械市场的监管。
三是实现执法稽查向和谐稽查的转变。在每一个行政处罚之前,除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加强与行政相对人思想沟通,注重策略和执法效果,刚柔相济,务求实效,使和谐执法贯穿于稽查执法的全过程。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相对人都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结案率达100%。
四是实现稽查工作手段从传统的拉网式、地毯式向数字化、信息化稽查转变,更加注重工作效率,注重降低行政执法成本。
五是稽查工作方式从“亡羊补牢”向“未雨绸缪”转变,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更注重事前指导、规范,帮助企业掌握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怎么为。同时,加强事后的跟踪检查,确保稽查工作的有效性。
江苏宿豫食品药品监管局四措并举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执政理念,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重视“两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性。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两节”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的特点,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期间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和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监管的重点对象。加强对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药品的监督抽查,及时发布抽检结果,严防三无食品药品、过期变质食品药品和不合格食品药品流向市场,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城乡消费者利益。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利用“两节”期间这个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的良好时机,开通各种渠道,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营造出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强化应急,落实值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力争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予以控制和处理。加强值班人员,保证联络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