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LOGO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望城商务局举办酒类流通管理知识培训班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9年08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为了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维护望城县酒类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商品流通秩序,8月26日县酒管办、县酒业协会共同举办了望城酒类流通管理知识培训班。市酒管办主任、市商务局酒管处处长尚毅同志到会讲话,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全县所有酒类批发企业负责人和部分规模较大的酒类零售企业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培训班特邀市酒管办副主任唐纯发同志为学员们讲授《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及《酒类商品随附单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现场讲解了如何识别真假高档白酒的相关知识。县商务执法大队负责同志领学了《望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酒类监管工作的公告》。通过学习培训,使酒类经营负责人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了酒类流通管理法规的主要精神、管理要求、基本任务和操作程序。

这次培训班时间明确了当前和今后我县酒类流通管理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行为,加大办证力度,凡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尽快到商务部门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和《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二是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的经营活动必须依法执行国家或者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具体地说就要是严格执行商务部《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酒品。三是在全县酒类经营活动过程中全面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制度》,即酒类经营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必须出具《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酒类经营者、酒类消费者采购和购买酒类商品时必须索取和查看《酒类流通随附单》,同时要建立酒类商品经营购销台帐。《随附单》随附于酒类流通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四是进一步加大酒类经营执法工作,规范酒类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经营行为,净化酒类市场,确保酒类商品消费安全。

 杨中柱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上好佳食品原料含转基因被销毁
下一篇文章:江苏射阳依托现代信息化技术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效率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