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修武县质监局探索监管新模式
“四把锁”锁定食品安全
□ 余 兵 本报记者 孙中杰
8月1日,河南修武县质监局下达的一项普通的处罚决定书,让有关各方多少有些始料不及。
“因为多加了0.03克添加剂,就处罚这么重?”收到处罚决定书,昊昌面粉厂的史老板有些傻了眼: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以货值等值的罚款8250元;没收违法所得150元。面对这样的处罚,史老板还是明确表示,不要求听证和复议。“这怨不得旁人,早给俺打了‘预防针’,都怪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与史老板有同感的还有该县质监局检测中心和食品办的负责人。依照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考核制度,他们都受到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在百分考评中,分别被扣除2分和1分。“食品安全大如天,来不得半点马虎。”武县质监局检测中心主任刘琳表示。
而这起食品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消除,多亏了该县正在实行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新模式。“这种新模式为食品安全装上了‘四把锁’。”据修武县质监局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初,他们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进行了纪检督察。督察中,该局在市场上购买了当地44家食品企业生产的194个产品样品进行了检验,从中发现了昊昌面粉厂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因此,才及时消除了这起食品安全隐患。
自去年以来,修武县质监局构建了“双重巡查、三位一体、科室负责、纪检督察”的监管责任制模式。
“第一把锁”是双重巡查。该局稽查队按照区域划分执行日常监管巡查,主要检查自己的责任区有无遗漏企业、有无新增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生产、添加剂是否备案、有无明显的或严重的违法行为等。食品办则进行专业监管巡查,督促企业在证后保持生产条件的持续符合性,保证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正常运行。
“第二把锁”是三位一体。即食品办、稽查队和检测中心既分工负责三个关键点,又统一管理来保证监管效果。将食品生产加工分为外在表现、内在质量和过程控制三个阶段分别进行监管。食品办对食品监管负总责,主要负责食品生产过程的管理,督促、检查企业办证后生产条件的持续符合性。稽查队分3个区域对食品无证生产进行监管,对故意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制止直至取缔。检测中心则开展食品抽样和检验,对食品内在质量负主要责任。
各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填写工作任务转办单,接收转办的部门按规定时限反馈处理结果。
“第三把锁”是科室负责。监管巡查涉及各个部门,由食品办对监管负总责,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对外,负责牵头卫生、工商、农业等部门;对内,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统一管理稽查队、检测中心等部门,对难点问题有权协调各部门予以解决。
“第四把锁”是纪检督察。督察工作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察方式包括:查阅巡查记录、工作转办单等工作见证;到企业现场抽查;市场购买样品进行检验;定期考核等。
为了保证监管巡查效果,修武县质监局还建立并落实了监管巡查情况明示制度、企业质量安全评价考核制度、监管巡查结果动态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百分考核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了对企业和对监管巡查责任单位的要求,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最近,在焦作市组织的两次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评估中,修武县的食品安全指数均名列全市前茅。
焦作市明仁天然药物有限公司原本是一家药品生产企业,去年4月,决定转产食品。着手改造伊始,修武县质监局稽查队便发现了这一情况。很快,该局食品办、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从周边环境整治、厂房设计、设备选配、人员培训各方面提前帮扶,使得企业少走不少弯路。9月份,该公司就顺利获得了生产许可证。现在,其生产的明仁牌苏打水畅销20多个省、市、自治区,单月销量达15万~20万箱,在销售地有关部门进行的10多次抽检中,均为合格。“有修武县质监局全方位保驾护航,我对企业发展前景信心十足。”该公司董事长李青川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