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朱桥镇的润发超市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他们既不是政府领导,也不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而是由占据该区食品销售市场“半壁江山”的40多家食品批发经营代表组成的进货台帐观摩团。
工商部门为何让批发商评议进货台帐?活动意义又何在呢?带着一连串的疑问,笔者对楚州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深度扫描”。
今年以来,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楚州工商局根据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货方式依靠批发商送货上门的特点,积极调整监管方式,监管重心从终端零售商向食品批发商转移,在原有货单粘贴式登记台帐的基础上,“鲜”招频出,因地制宜的推广食品安全监管新流程,努力实现“监管方式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的目标。
第一招:台帐“展示个性”
该区工商局把食品进货台帐的印制、派发、登记权,全部交给在辖区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批发商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印制能够展示自我特色的“个性化”台帐,台帐明确要求在封面明显处印有销货商的名称、内页拓印《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品种、投诉和举报电话。批发商以自己的台帐登记内容对终端零售负责,终端零售商做到“无台帐,不进货;无登记,不付款”。这项制度的实施有效避免了部分终端零售商台帐登记缺记、少记的问题,终端零售商和批发商在台帐登记这一环节形成相互监督的互律机制。工商局的监管人员提及在泾口镇经营一家小超市的赵老板,在去年食品安全检查时,工商人员在其店内抽选一件食品要求出示进货登记时,赵老板进行“全家总动员”,儿子、儿媳、女儿齐上阵,帮助从中寻找“不知去向”的进货凭证。而如今赵老板谈起自己经营的食品,他如数家珍,饼干内容在某家提供的台帐,饮料内容在另一家提供的台帐,登记情况信手翻来。
第二招:货单“统一格式”
该区原先作为记账的销售货单(凭证)是批发商自行设计印制的,随着货单粘贴式台帐推广以来,格式内容不能适应索票索证制度的需要,造成登记不全面、不规范。因此,该区工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辖区所有食品批发户推广使用统一的格式化货单,货单中印有受货者名称以及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栏目。新货单一式两联,一联可粘贴在登记台帐,交由终端零售商保管;另一联装订成销货凭证由批发商登记保管,工商部门可方便地对凭证填写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招:监管“踏雪有痕”
为保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到位,该区工商局将辖区分为38个食品安全监管片区,每个片区配发给监管人员刻有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结果评价的“食品安全检查专用章”,用于实施检查后记录检查情况,经营者根据检查结果,对食品安全工作加以改进或保持。上级工商机关可以对留有痕迹的食品安全印戳对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并作为考核依据。监管的“虚招”变“实招”,彻底改进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张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