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华新)昨日本报披露“添加剂+白开水勾兑成鲜榨果汁”后,引起榆林市政府高度重视,榆林市紧急召开食品安全相关成员部门会议,对全市餐饮业及公共娱乐场所制售鲜榨果蔬汁等饮料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滥用食品添加剂要立案查处
事实上,国家去年12月就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今年3月6日,卫生部在《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中明确指出,重点打击餐饮场所鲜榨果汁等饮料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时过半年,这种情况由知情者提供线索,经记者调查披露开来,足以说明基层有关部门检查不力,或者说存在走过场的情况。特别是今年3月,卫生部明确要求在餐饮场所重点打击鲜榨果汁等饮料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基层难道没有发现鲜榨果汁存在的问题……”昨日,省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说。
省卫生厅法监处负责人说,昨日一大早看到《华商报》的报道后,感到非常惊讶,这样制作鲜榨果汁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基层也没有汇报过,看到报道后才知道。昨日,省卫生厅已责令榆林市卫生局开展调查,同时要求全省各级卫生部门快速行动起来,加大对鲜榨果汁滥用添加剂的检查力度,维护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昨日,在西安出差的榆林市委常委、副市长井剑萍看到报道后,批示有关部门立即严查,并要求紧急召开食品安全相关成员部门会议。上午,榆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刘东林主持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全市立即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将检查结果每3日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刘东林要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酒店、餐馆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全面掌握餐饮单位鲜榨果蔬汁制作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使用范围及操作规程等,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宾馆、酒店、歌舞厅、茶社、KTV等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台账记录、食品原料仓库、果汁加工间(场所)等。特别是加强对“果蔬汁伴侣”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未取得“QS”标志或标识不全的添加剂要予以封存;对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经营单位,要立案查处。
即日开展果蔬汁现场抽样
榆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鲜榨果蔬汁是指以水果或蔬菜为主要原料,以压榨等机械方法加工所得的新鲜果汁或蔬菜汁。经营单位不得将浓缩果汁调配产品等作为鲜榨果蔬汁销售。
卫生监督机构应从即日起开展果蔬汁现场抽样工作,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防腐剂、色素等。榆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鲜榨果蔬汁制定的卫生标准,这次检测项目应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并参照《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19297-2003和《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GB2760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