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LOGO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过期食品“换新衣”装嫩 工商提醒,买食品时请查验生产日期真伪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09年05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记者张榕博

  □通讯员韩志旭赵丽

  本报青岛5月19日讯仍在保质期内的奶油花生米,打开以后竟然发现花生米发黑变硬。近日,李沧工商部门通过举报,打掉一家非法篡改包装日期的“黑作坊”。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谨慎查验生产日期真伪。

  李沧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接到市民匿名举报大崂路某商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后就立刻前往突击检查,结果现场发现并查扣了一整批食品过期,生产日期却是近期的假冒伪劣食品,“这个店的老板说他卖的奶油花生是让人更改过了生产日期的过期食品。”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按照规定,过期食品应该由厂家或生产者回收并销毁,但是在暴利的驱动下,篡改过期食品的生产日期然后再销售的现象并不少见,“经过我们调查,有一些不法分子专门从大型超市大量收购过期食品,然后用涂改液涂改或用稀释剂擦拭等手段将生产日期洗掉,再用购买的设备打上新的生产日期。”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这些翻新的过期食品一般销往学校周边、农村、城郊的一些小型商店。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食品厂过期食品送超市 店主自己放“生产日期”
下一篇文章:酒店消费果蔬榨汁有“谱”了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