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在经历了若干事件后,我以为有所改观了。我最近采访的一个事件,却告诉我们,食品安全,任重道远。
5月6日上午,南皮县寨子镇黑龙村66岁的村民于炳柱找到了我。事情发生在3月28日,当天上午他的儿媳从本村集市上买来一捆韭菜,中午包饺子吃了。先是他的大女儿出现症状:嘴唇抽动、说不出话、无法动弹,慌乱间,家里其他5口人也相继出现同样症状。除了儿子和儿媳外,家里其他4口人被立即送往医院,针对他们的病情,医院立即向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了上报。让于炳柱至今感到万幸的是那天中午包饺子时往韭菜里又掺了一颗白菜,而且家里的两个小孩子当时一个睡着了一个出去玩了,不然后果会怎样他心里也没底。
几乎就在同时,黑龙村52岁的村民姜连梅也在吃完韭菜饺子后发觉不适。因家中只有她一人,她只好来到邻居家寻求帮助,这时症状加剧,她吐了一地,浑身抽动,说不出话来。她也被立即送往医院。在医院里于炳柱得知,邻村也有一家农户的老两口因为同样的原因住进医院。
此事引起当地相关部门的重视,南皮县卫生监督所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进行调查,并进行了取样。南皮县农业局也很快介入调查。于炳柱说,他当时觉得这事肯定会有一个“说法”的。
但事情没有按照他们想像的那样发展:卫生监督所告诉他们有关化验结果出来了,是有机磷中毒。但有机磷有好多种,下一步的化验沧州做不了,去省里做费用又很高;农业局也按照中毒农民们提供的信息找到了在集市上卖韭菜的张某,并割取了韭菜化验,可结果是“不超标”。
于炳柱说,他到卫生监督所,得到的答复是韭菜属于种植业,归农业局管;到农业局,说饺子属于食品,该归卫生局管。这位66岁的老农说,接待他的工作人员“说话都挺客气”,而且还给找来法律依据什么的,好像说的都有道理。但最后他一想不对呀,那我们这中毒的事究竟应该怎么办哪?事情过去了一个多月,于炳柱不服气,找到律师要打官司,诉状都写好了,往法院一递,结果没能立案。
在这个事件中,我先后采访了南皮县卫生监督所及南皮县农业局执法大队有关人士。
南皮县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表示,他们第一时间派专业人员赶到医院,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他们也找到了中毒农民所称的出售韭菜的张某,但张某否认,作为卫生部门也无法采取其他措施。经取样化验,中毒农民系有机磷中毒,但有机磷有很多种,进一步的化验需要送到省里去做。这位人士一再强调,此事已经“汇报给了领导”。他还表示,因为韭菜属于种植业,所以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就需要农业部门调查。
而南皮县农业局执法大队有关人士说,他们是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来介入处理此事的,根据他们的职权范围,他们只能去调查张某是否使用了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并进行相应的化验。张某承认用“毒死蜱”给韭菜灌根,但这种农药符合国家规定,是高毒农药的替代产品,属中度毒性。另外,他们报送沧州进行检测之后的结论是韭菜的农药含量不超标。在这种情况下,农业部门无权对张某采取处理措施。
沧州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皮德智说,食品安全问题涉及“从田头到餐桌“的漫长产业链,很难靠一个监管部门“包打天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多龙之水”的局面可能会得到改善。但食品安全维权成本过高的问题还有可能困扰着众多群众,如鉴定成本过高,生产者、销售者多是农民或小作坊业主,赔偿能力较低等,对此他认为应不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将食物中毒纳入其中,以此分担弱势群体的风险。同时将食品安全鉴定纳入监管部门职责,受害者凭监管部门的鉴定报告去打官司。文章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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