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LOGO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卫生监督抽检餐饮业面粉宁海尚无发现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4月01日    关注度:     【字体:
    食用面粉中掺有毒化工原料硼酸?近期,市卫生监督部门在海曙区发现一家沙县小吃店使用的特脆粉内含有硼酸。由此,全市紧急开展餐饮业面粉食品中添加剂检查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日前对我县54家经营面粉的餐饮单位进行突击检查,结果未发现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据悉,硼酸是一种无机酸,用作消毒、杀虫、防腐等。为让面制品增加弹性、改善口感,不法商贩非法添加硼酸。食用这种添加了硼酸的面制品后可引起急慢性中毒,成人的硼酸致死量约为15—20克,小儿为3—6克。但由于硼酸在人体内排泄缓慢,反复应用可产生蓄积,导致慢性中毒,表现为厌食、乏力、精神错乱、皮炎、脱发等。

  此次,县卫生监督所在城区突击检查了54家经营面粉的餐饮业,其中沙县小吃店31家,面店20家,面粉加工点3家。检查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仔细地核查了沙县小吃店使用的4种调味品。在检查3家面粉加工点时,发现其中1家位于跳头自然村的面粉加工点和1家位于坑龙王村的面粉加工点,其碱水面中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经核查碳酸钠标识和询问添加量,未发现问题。从检查结果来看,抽检的单位均未发现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消费防范意识,硼酸在进入胃部之后会刺激胃酸分泌,严重的会刺激人的胃部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如食用后出现上述不适症状或购买到怀疑有问题的面制品请立即举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上市野菜近十种 香椿卖得比肉贵
下一篇文章:网上销售食品存监管真空 网购食品健康隐患多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