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LOGO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年份酒太乱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3月14日    关注度:     【字体:
李东最终还是将某品牌的15年陈酿放进自己的购物车中,而且一下子就放了5瓶。此前,他站在超市的酒类货架前犹豫不决,在该品牌的普通酿酒和15年陈酿之间推敲了足有15分钟。直到结账时,他还不是很清楚自己最终选择的15年陈酿究竟好在哪里?但是直觉告诉他,年份酒有讲究,送人一定错不了。

  李东不是一个人在困惑。目前各大商场、超市充斥着标注“5年”、“10年”等字样的年份酒,每瓶也因此价值不菲。但到底什么样的酒是年份酒,达到什么标准才有资格称年份酒,消费者一头雾水。本报调查发现,目前市面上的年份酒几乎没有标准可依,一片混乱。

  市场之乱

  白酒标3年

  价格翻一番

  “酒是陈的香,年份酒当然走得好了!”在通州家乐福超市,某厂家导购员向记者介绍。但是当问起到底什么是“年份酒”时,他则一脸茫然、支支吾吾地回答:“就是年头放的时间比较长的酒。”

  “10年陈酿是10年前生产的,还是10年的酒窖生产的?”面对这样的问题,他更是难以回答。

  再看酒类货架上,带有“坊”、“窖”、“原产地”等与“年份”有关字眼的产品更是琳琅满目,其市场定位都锁定高端,价位超过300元以上的也比比皆是。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抽样调查测算,我国销售额排前100名的白酒企业有近60%推出了年份酒,年销售额不少于50亿元。

  然而当货架上充斥着“窖藏”、“原酿”,当吧台上摆满了“10年”、“20年”陈酿的时候,理性的消费者开始由最初的倾心到疑惑,继而对其提出了质疑。“我很难品尝出3年陈酿和30年陈酿之间的区别。”一位对年份酒不怎么感冒的消费者说。

  消费者迷惑,市场方面却很热闹。各类白酒企业则展开了一场年份酒大战,即以酒龄大小决定价格高低。更有内部人士爆料,过去一瓶仅一二十元钱的白酒,如今标注上3年或5年陈酿,价格便涨到四五十元钱。记者 于建

 认识之乱

  多数人认为

  只是炒概念

  年份酒最初流行于国外,是对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等酒类的等级概念。据相关专家介绍,国外具有年份标识的葡萄酒酒标上一般需要包含以下几个内容:酒厂名、酒名、葡萄品种、酒厂自行生产装瓶、生产者的名称及地址、酒精浓度、酒产区名称、容量、酿酒葡萄采收的年份等。

  专家还表示,即使以年份来标注的葡萄酒,也并非年代越久越好,某一年份葡萄酒产品品质的优劣,与当年葡萄的品质、酿造的气候环境、储存过程中氧化程度均有密切的关系,只有当所有条件同时具备,以当年年份命名的葡萄酒,才能称之为酒中珍品。但是记者走访几个大型超市发现,一些所谓的年份酒外包装上除去打上了“××年陈酿”或“××××年××酒”之外,其余只标注“原料、香型、质量等级、生产厂家”。

  一位营销专家直言不讳地指出,中国的年份酒其实是一个被误读的概念,只是商家营销的一个手段而已,成为了一些企业提高市场价格应对竞争的营销策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一位专家也告诉记者,年份酒说白了就是“一个愿意忽悠,一个愿意被忽悠”。

  《新食品》杂志刊登的一篇文章显示,在参与调查的1000名消费者中,绝大多数人对年份酒没有明确的认知,更有超过60%的人认为,白酒没有真正的年份酒,“而仅仅是企业或者经销商的自我炒作”。

  延伸调查

  蓬莱试水管理年份葡萄酒

  据了解,欧盟在酒龄管理方面规定,只有在税收监督下或者能提供相等证明的监督下才能标注酒龄,而且标注的酒龄只能是陈化年份最少的。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秘书长刘员以英国为例解释称,一瓶酒如果含有12年、15年、20年的酒成分,就只能按照最短的年份标注酒龄为12年。

  而国内多数年份酒是存放一两年的基酒加入少量的年份原酒勾兑,标签标注的却是最长的年份。也就是说,同样用12年、15年、20年、50年的勾兑酒,在国内,标签往往标最长年份50年;而在欧盟因为监管严格,只能标最短的年份。

  记者同时了解到,由蓬莱市质监局制订的国内首部年份葡萄酒管理办法已经出台,现面向市民征求意见。这一办法填补了国内对年份葡萄酒管理的空白。该管理办法规定,年份酒酿造后,经评酒员品评确定等级;年份酒储存后,在灌装前后分别由质监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允许标注酿造年份;年份酒在出厂时,除质检报告外,还应有年份酒当年的气候说明、质监部门当年的备案记录及其出具的该企业年份酒的证明。记者 杨滨

 生产之乱

  想标哪年

  就标哪年

  “先将葡萄进行发酵,然后将发酵出来的酒倒进锅炉加热直至蒸气冒出。再将蒸气收集,引入一条管,流入冷却塔里冷凝,又再成为液体。经过两次蒸馏的清澈烈酒还不能称为干邑,还需要先在橡木桶(只可用橡木)里陈年最少两年,最长更多达50年。”

  ——这是品酒师晋阳描述的干邑的生产过程。可以公开卖的年期最短的干邑酒是两年半,从葡萄收获日期计算。1988年,法国干邑国家专业局更是裁定了一个新方法,干邑的贮藏要有一个“双重锁定系统”,在进入酒窖时必须有一位持有另一把锁的钥匙的警官同在。这样管理的干邑,将可以签发确定葡萄年份的证明。

  “国外有年头的酒生产都比较严格。”晋阳说。然而在消费者的心目中,白酒之中的5年陈酿、10年陈酿,真的是陈了5年、10年的吗?真实情况并非如此。

  一家酒厂的总工曾在媒体上坦言,就10年陈酿来说,如果酒体全都经过10年时间的酿造,酒厂所要付出的成本则高不可攀。仅以一个酒厂每年出厂1万吨来计算,那么其静态库存必须保持5万吨以上。再以生产1吨酒平均占用资金1万元计算,则需占用总资金达5亿元。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行业人士透露,从历史来看,陈酿酒即使有一些也早就卖完了。追溯到更早的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实行的是统购统销,每年用于酿酒的粮食是有指标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陈年酒存放,量也不会大,根本支撑不了如今所谓“年份酒的市场盛况”,“在一些超级年份酒包含的岁月里,酒是什么概念?是粮食的精华啊!在吃不饱的环境下,谁还会有如此大的能力把粮食酿成酒储藏起来呢?”

  有人士指出,一些所谓的“陈酿”并不是指整瓶酒都是存放多年的陈酒,而是其中含有陈酒的成分,用陈酒做“引子”,也就是说,整瓶酒中也许只有百分之几或千分之几的“陈酿”。然而,陈酿原酒的含量究竟有多少,大都由企业说了算。

  多位专业人士更是坦然承认:“一些不规范酒厂建厂没几年,就推出5年、10年的年份酒,完全就是在弄虚作假。他们只能从外面购买少量的年份稍长的原酒,回来勾兑成年份酒销售。有的小酒厂干脆就把当年生产的酒打上年份酒的标牌,想标哪年就标哪年。”

  监管之乱

  鉴别无标准

  真假谁来辨

  对于一瓶10年陈酿来说,基酒中含有多少原酒才能称得上10年陈酿?记者分别致电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顺鑫农业(11.50,-0.14,-1.20%)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的技术科,都没有得到明确的回答。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秘书长刘员对记者说,目前各大酒类企业对于含量标准并没有取得统一,“含量多少合适没法说,因为酒是要凭勾兑师来感觉的。”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一位专家甚至对记者称,年份酒根本没办法制定标准,因为缺乏科技手段,“含量多少比例很难检测出来。”

  然而记者查阅到,剑南春厂家曾研制出“挥发系数鉴别年份酒的方法”。其方法如下:酒体中微量香味物质、乙醇分子及水分子间缔合程度是随酒的贮存时间延长而更加紧密,贮存时间越长的白酒,酒体中微量香味物质挥发系数就越小。按此种方法,只需测定待鉴定白酒的某些物质的挥发系数,将其与储存时间的标准曲线对照,就能获知白酒的生产年份。在应用中,只需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将待鉴别的年份酒中某种微量成分挥发系数与相应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就能显示相应的储存时间。不过这一很专业的检测,并没有得到业界认可。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第三届三次理事会上,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监督管理司一位官员表示,国家将尽快制定“年份酒标准”。“如果年份酒标准出台,企业对年份酒的标注将会有严格的规定,市场销售的年份酒也将被没收或责令改正。”这份标准的制定是否已经有了时间表,预计何时出台,本报记者一周前将相关问题传真至国家标准委,至今天上午本报截稿时止,仍没得到答复。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奉化查封4吨添焦亚硫酸纳的“毒咸菜”
下一篇文章:辽宁省白酒质量抽查酒精度不合格是主要问题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