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蒙城一酒厂盗用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白酒被查处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1月14日    关注度:     【字体:
   企业营业执照早已被工商部门吊销,但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被仍在另一家企业使用,最近,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庄子道酒业”公司非法生产白酒一案进行了查处。

  蒙城县“庄子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 5月 ,法人代表为杨某, 2006年 9月 5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340015010495 。由于“庄子酒业”未参加2006年度企业年检, 2008年 7月,蒙城县工商局依法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 

“庄子道酒业”公司成立于2007年 1月,法人代表为陆某,至今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该企业却一直在利用“庄子酒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非法生产白酒。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庄子道酒业”与“庄子酒业”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庄子道酒业”系新登记注册企业,其名称、成立日期、注册号、法人代表与“庄子酒业”均不相同,不属于“庄子酒业”企业名称变更范畴。

  日前,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建议:依法吊销“庄子酒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提请相关治理部门,依法取缔“庄子道酒业”的无证生产。。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调查显示八成仿瓷餐具违规使用有毒材料
下一篇文章:广东抽查食品发现有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