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省质监局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上了解到,江苏将继续实施驻厂监管、加大乳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对信用缺失企业公开曝光。
昨天参会的全省乳制品生产企业包括金阳光、光明、维维、波力等共78家,其中正常生产的61家,停产的17家。都停产了还要参加会议吗?对于记者的疑问,省质监局有关人士肯定地说,在这个问题上,江苏采取比国家规定更严格的态度,即使停产也要认真学习《条例》,这样一旦恢复生产就能规范运作。
省质监局局长靳道强特别强调,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是乳制品的第一责任人,本着“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更要加强质量把关,特别是过去薄弱的进厂原料检验环节。他建议,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三聚氰胺检测设备和相关技术人员,没有条件的企业要与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委托检测关系,确保出厂乳制品批批合格。
记者注意到,《条例》第七条规定: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禁止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像巴氏杀菌奶,就不能添加任何物质,包括奶粉。”省质监局副局长孙春雷说,如今仍有企业偷偷往巴氏杀菌奶中加奶粉,还美其名曰是行业潜规则。“我们已经陆续接到举报,一旦查实,将依照假冒伪劣商品的有关规定对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严惩。”孙春雷表示,有些奶是可以添加奶粉的,但也要在包装上明确标注出来,细化到奶粉添加的比例。
省质监局人士在会上重申了《条例》第三十六条关于不合格乳制品的召回制度,补充指出,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各家乳制品企业需做好调查回访,完善事故处理机制。对于信用缺失的企业,将坚决地予以曝光,以维护整个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