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卖假茅台被罚8万元 飞机托运向北京发货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年07月10日    关注度:     【字体:
为了牟取暴利,贵州贵阳商人陈某采用飞机托运的方式向外送假茅台酒。昨日,记者从云岩区工商分局获悉,陈某因故意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80000元。 

    据了解,近日,延中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利用飞机托运的方式朝北京方向销售假冒茅台酒,接到举报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到龙洞堡机场
货物托运处,将正在准备托运贵州茅台酒的陈某“截个正着”。由于陈某不能现场提供销售茅台酒的进货手续和商标注册手续,执法人员便将其和准备托运的茅台酒带回工商部门进行调查。 

    经查,陈某购进茅台酒时,虽然知道酒是假的这一事实,但仍然与送货人电话联系好品种和价格,以货到付款的方式,让送货人“送酒上门”:先以每件3000元的价格购进了12瓶53度假飞天茅台酒,后又以每件13000元的进价,引进了两件15年陈酿的假贵州茅台酒,而这些假酒则分别以5600元和15000元的价格销售给了另一商人李某,被执法人员现场截获的正是已售卖出去的两件15年陈酿。 

    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陈某所销售的茅台酒全是假冒产品。目前,工商部门已对陈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其处以80000元的罚款,同时还没收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贵州茅台酒15年陈酿两件。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高油价未引发食用行业涨价风 促使水行业洗牌加速
下一篇文章:限塑令扩至所有零售服务场所 餐饮店须行限塑令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