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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违规广告屡禁不止 产品遭遇多地封杀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3/7  

在重出江湖的两年多时间里,鸿茅药酒可谓风波不断。一个具有国药准字号的“国宝”级药酒,却屡遭全国多个地方的禁售令。

2010年春节前夕,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简称媒购委)进行第三次违规广告通报,著名影视明星陈宝国因为参与“鸿茅药酒”违规短片广告,被点名通报。

同样就在春节前,鸿茅药酒被海南、湖南等地的工商部门暂停销售。但这并不是鸿茅药酒遭遇的第一次,在2008—2009年中,鸿茅药酒曾经被湖北、山东、江苏、宁夏、江西等地通报其违法宣传,暂停销售。

一个号称配方有270年历史的鸿茅药酒为何屡遭停售令?鸿茅药酒到底是什么样的产品?

多地封杀

鸿茅药酒起源于1962年的内蒙古凉城县鸿茅酒厂,曾经一度创下一年销售额十多亿元的辉煌业绩。但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在营销上重销售轻品牌、重承诺轻兑现,过度夸大疗效掠夺市场,到上世纪90年代末鸿茅药酒逐渐走向衰弱,并最终从消费者的视线中消失。

2006年底到2007年4月份,当年曾创造鸿茅药酒辉煌业绩的领军者杜海军联合鲍洪升等人,全资收购了内蒙古凉城县鸿茅药酒厂,开始开创鸿茅药酒的第二春。

鸿茅药酒重出江湖之后,在强大广告攻势的带动下,2008年销售额突破亿元。但由于夸大疗效,虚假宣传,一直风波不断。

从2008年至今,鸿茅药酒在全国多个地方被勒令停售,包括湖北、山东、江苏、宁夏、江西等地。就在2010年春节前,鸿茅药酒因为在广告宣传中存在夸大主治功能、利用公众人物和患者的形象作证明等严重违法行为,被海南、湖南等地的工商局勒令停止在该地的销售。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发布通告,禁售鸿茅药酒的原因是在广告宣传中“多次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擅自扩大药品主治功能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的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对于认定鸿茅药酒违法宣传的事实,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通告中表示:鸿茅药酒宣传中擅自扩大产品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产品疗效。主要违法事实是在电视广告中“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含有利用专家和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宣传”。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条之规定,作出了暂停销售的决定。

违法宣传误导消费者

在陈宝国被点名之后,鸿茅药酒方面发出声明:“本公司在中央电视台发布的陈宝国代言的广告都严格遵守了国家颁布的相关广告法规条例,涉及的所有内容,都严格按照国家的广告审批批文进行发布。”

但随后媒购委驳斥了鸿茅药酒的说法:协会监控的陕西电视台4套、西安2套、盐城1套、盐城YCXK频道等播出的鸿茅药酒的广告时长超过10分钟,而药监局审批备案的广告只有1分钟,10分钟版广告是未经审查的广告,属于涉嫌违法广告。

而且备案广告中要求广告产品必须有这样的提示:“儿童、孕妇禁用;阴虚阳亢者禁服;肝肾功能不全及酒精过敏者禁服。”但这些内容在鸿茅药酒的电视广告中完全被忽略。

在违法广告的攻势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购买鸿茅药酒。

目前,正在江苏盐城电视台1套播出的鸿茅药酒的广告中,有包括演员陈宝国、德德玛、多名患者、专家及观众参与。其解说内容称,鸿茅药酒从心、脑、肺、脾、胃、肝、肾到泌尿、生殖、骨病,无所不治,治无不好。“喝鸿茅药酒三焦贯通,顽症根治,百病不生;老病不犯,新病不增,幸福万年,无病人生。喝鸿茅药酒,老风湿、颈肩腰腿痛3天见效,1个月见好。”

北京仁人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雍君对记者表示:“我国《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在宣传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能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显然,鸿茅药酒的广告涉嫌违法。

苍白的辩解

在陈宝国被点名通报后,虽然鸿茅药酒方面发了一份声明,但其违法宣传并没有收敛,也不断有新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效果并没有宣传的那么好,广告上说‘喝鸿茅百病消,一药治多病;一药贯通三焦,多病同治,慢病快治’,我已经喝了半年多了,没有什么变化,以前风湿和腰腿疼的毛病一样没少。”江苏某地的消费者对记者表示。

对于有消费者反映鸿茅药酒没有效果或者效果没有宣传的那么明显,鸿茅实业策划部经理郭少坤对记者表示:“鸿茅药酒是中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喝,一些身体有某些疾患的人群是不能服用鸿茅药酒的,而且鸿茅药酒并不能根治消费者身上的疾病。”

对于鸿茅药酒混乱的代理现状和虚假的宣传,鸿茅药业方面表示,也知道自己的广告中有违法和违规的问题,“之所以在地方台会出现长达十多分钟的违法宣传片,完全是经销商的行为,鸿茅药业并不知情。”

鸿茅药业方面还表示,目前鸿茅药业正在整改经销商队伍,2009年已经缩减了一半的经销商,但也不能一下子完全取消代理商,毕竟产品还需要打市场,今后会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并逐渐缩减,最后将由鸿茅药业自己做销售。

记者手中的一份委托协议显示,2008年,鸿茅药业和内蒙古世纪奥琪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书,委托世纪奥琪医药有限公司代理其产品的销售以及广告发行等一切事务。

知情人士也对记者表示,内蒙古世纪奥琪医药有限公司其实是鸿茅药业为销售鸿茅药酒而成立的销售公司,所谓的经销商的违法行为其实就是鸿茅药业自己的行为。(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