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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领域违法行为有奖 省政府公布举报电话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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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12月20日讯 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是导致加工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近期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以及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反映出当前在加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十分严重。昨天,省政府召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全面拉开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的整治行动。
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行业自查自纠,12月10日起至明年1月10日结束。第二阶段为深入开展清理整顿,时间为1月11日起至3月10日结束。最后阶段为规范巩固、建立长效机制,3月11日起至4月10日结束。 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是强化种养殖环节整治。做好奶站整顿工作,规范奶站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加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省政府公布5个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线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96311,农业部门96323,质量技监部门12365,工商部门12315,卫生部门96301。 《浙江省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第八条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不同情况,依据有功等级,给予一次性奖励。属于一级举报的,按该案收缴入库罚没款的8%及以下给予奖励;属于二级举报的,按该案收缴入库罚没款的5%及以下给予奖励;属于三级举报的,按该案收缴入库罚没款的3%及以下给予奖励;属于四级举报的,按该案收缴入库罚没款的1%及以下给予奖励。 每起案件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执法机关查处后无罚没款,但又属于一级举报、二级举报的,可视情给予举报人员100—500元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