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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严重违法药品广告被曝光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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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警示,4种药品因虚假宣传广告文号被撤销后,企业仍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
这4种药品及其生产企业分别是: ◎北京京铁华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根痛平颗粒”,该药品在《华商报》等媒体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宣称“一喝显奇效……” ◎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益安宁丸”,该药品在《贵阳晚报》等媒体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宣称“治疗心脏病10天就见效……”等。 ◎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大风丸”,该药品在《今晚报》等媒体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宣称“服用不到2天:肢体酸痛基本消除……”等。 ◎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腰椎痹痛丸”,该药品为处方药,在《太原晚报》等媒体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宣称“三天快速止痛,三阶段全面康复……”等。 据介绍,国家药监局在监测中发现,上述4种药品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违法情节严重,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作者:叶洲 (来源: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