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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之星纯菜籽油、山谷朗德鹅油被检出不合格 | ||||||||||||||||||||||||||||||||||||||||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3/5/20 12:58: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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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通报2013年1季度全省食用油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4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的重点产品为云南省获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生产的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主要针对食用油脂生产企业可能存在生产工艺控制不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确定检测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共抽查了47家生产企业58批次产品,其中食用植物油产品55批次,食用动物油脂产品3批次。 经检验,54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实物质量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3.1%。有1批次菜籽油食用植物油产品脂肪酸组成不合格;有1批次菜籽油和1批次核桃油酸值超标;有1批次菜籽油和1批次鹅油产品的过氧化值超标。 此外,有20批次食用油脂产品标签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问题:一是配料表标识不规范;二是未标示产品执行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或标示产品执行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错误;三是特别强调添加了或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但未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云南省质监局已责成各州、市质监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产品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企业的法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对于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的4家企业,相关州市局均已责令实物质量不合格企业立即停止不合格食品品种的生产,立即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2013年1季度云南省食用油脂质量监督抽查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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