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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拟制定地方法规 明确现场制售食品监管责任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7/30 10:0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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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近日召开的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了解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明确规定了对食品生产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监管责任。 据悉,草案对食品安全法确立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基本精神作了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同时,草案结合贵州省实际,规定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食品的,由质量监督部门依法监督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现场制售食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餐饮服务场所现场制售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记者阎志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