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百安超市竟销售过期食品
文章来源:兰州日报  更新时间:2009/12/30  

   为确保食品安全,让市民群众过一个祥和欢乐的节日,12月29日,城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在辖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食品药品可以放心消费,但也不乏无视法规的不良经营行为,其中“百安超市”因发现过期食品上柜台,而被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改正。

    当日上午,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分所、工商、质监、农林、商贸等8个成员单位兵分两路,对辖区肉菜市场、豆制品、药品、保健品经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在对百安超市、山字石早市、五泉肉菜市场、万民药店等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多数经营商家能够规范经营,但也存在一些法制观念薄弱、经营不规范的商家。

    对百安超市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在销售千友主食厨房的柜台上,有面制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同一时间的现象。同时发现该超市柜台上待售的豆腐、蔬菜,没有专用的食品包装,在17张健康证中,其中有4张已经过期。针对该超市的问题,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分所、工商、质监、农林、商贸等部门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改正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