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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全省上半年新登记市场主体39.86万户!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2/7/14 19:1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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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陕西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全面落实陕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有关“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部署,持续优化改善市场准入环境,全省市场主体稳步增长,支柱产业领域企业增势良好,新产业新动能领域市场主体增长迅速,为经济发展积蓄动能,发挥稳增长引擎作用。
一、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长
上半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39.86万户。截至6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总量达到 505.59万户,同比增长9.78%。其中实有企业 130.82 万户,同比增长 11.88%;实有个体工商户367.23 万户,同比增长 9.23%;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 7.55 万户,同比增长 1.44%。全省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的数量达到128户,居全国第8位。
二、支柱产业领域企业增势良好 上半年,全省六大支柱产业领域新登记企业4.94万户,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90%,高于全省新登记企业平均增速20.53个百分点。截至6月底,六大支柱产业领域实有企业29.79万户,占全省实有企业总量的22.78%,较上年同期上升5.16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规模扩张较快、实有企业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69.48%、55.89%。
三、新产业新动能领域市场主体增长迅猛
上半年,全省新产业新动能领域新登记市场主体7.87万户,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2.56%,高于全省市场主体平均增速34.35个百分点,新产业新动能领域新登记市场主体占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的比重达到19.74%,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6.43个百分点。其中,数字创意、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领域新登记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73.05%、33.43%、24.36%、12.86%。截至6月底,全省新产业新动能领域实有市场主体41.71万户,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35%,占全省实有市场主体的比重为8.25%,较上年同期上升2.23个百分点。
四、平台类市场主体增长较快
截至6月底,全省电子商务、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平台类主体共计33.61万户,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3.31%,同2019年底相比,平台类市场主体总量增长了2.7倍。特别是西安平台类市场主体数量达到26.88万户,占到全省平台类市场主体总量的80%,增速也保持超高势头,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2.97%。
五、汉中、榆林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增长较为活跃 上半年,汉中市新登记市场主体4.23万户,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45倍;榆林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88万户,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79%。其余市(区)新登记市场主体呈下降态势。其中,新登记市场主体下降较大的市依次为韩城市、宝鸡市、渭南市、西安市、铜川市,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3.85%、14.95%、16.85%、23.12%、30.59%。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举办全省登记注册业务培训,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提升企业全程网上办使用效率,持续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总结推广各地亮点工作和典型案例,营造更加简单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
二、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和《陕西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若干措施》,结合实际,逐项细化,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各市级局将参照省局做法,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建立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工作合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三、做好市场主体登记统计和数据分析工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定期对市场主体发展情况进行分析,为当地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积极准备参加省局市场主体数据分析大赛,提升全系统市场主体数据分析应用水平,更好服务改革和发展。
四、加大扶持政策宣传力度 陕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已出台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扩大政策的公众知晓度,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能够落地生根,见到成效。
(中国食品安全报记者 陈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