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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的婴幼儿商店竟然卖起走私洋食品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0/29  

   本报讯 近日,长乐工商局查处了两家私卖外国食品的婴幼儿用品商店。记者调查发现,消费洋食品的市民们,很少注意到这些食品的包装袋上是否加贴中文标签。
      
      据了解,此次查获的外国食品全部没有贴中文标签,消费者甚至无法看清生产日期。这说明这些洋食品没有经过正规海关程序,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投诉无门。

这些洋食品是托人从国外带回

      记者从长乐工商局检查大队获悉,此次查获的进口食品全部是婴幼儿用品,包括明治牌、LIPIL牌进口婴幼儿奶粉38罐,明治牌海鲜粉、果汁粉12盒,BeechNut牌果泥15瓶。
      
      记者了解到,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而此次查获的食品标签都没有中文标签。消费者无法准确了解厂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检查人员告诉记者,很多消费者看着外文包装就很放心,根本不认真看说明,就算卖的是过期食品,也不清楚。
      
      经调查,商店老板承认,食品不是从海关进口的,而是托朋友从国外带回国内。
      
      目前,这些食品已被查扣,并立案调查。

消费者盲目追捧,洋食品走俏

      近几年,洋食品专柜和专卖店在长乐随处可见。长乐本地媒体《吴航乡情》曾做过调查,购买洋食品的消费者中,70%是看中了“考究的包装,精致的工艺”,特别是在婴幼儿奶粉市场。就在刚被工商部门查处过的婴幼儿用品店里,记者看到,仍然有多名“妈妈”询问,什么时候外国奶粉到货。林女士的看法很有代表性:“平时也是托人从国外带奶粉,洋奶粉质量有保障。至于标签说明,自己注意点就行了,实在不行请人帮忙看看。”记者从长乐工商局获悉,正规超市一般有完整的食品进口证明,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但街头小店里的洋食品,大伙就要留个心眼了。工商部门还提醒,进口商品一定要有中文标签,有正规的成分配调表、产地、进口商及地址和联系电话,同时还得注意它的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