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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面针涉嫌漏税需补缴税款1300万 |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赵新星 更新时间:2013/3/1 23: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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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两面针公司公告称,收到柳州市地税局通知,要求补缴公司2009-2011年期间出售中信证券股权而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合计1297.4万元。近年来,抛售中信证券一直是两面针套现的法宝,如今却自食其果。 根据公告,2012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检查组到柳州市抽查部分企业纳税情况,两面针是被抽查企业之一。国家税务总局检查组抽查公司纳税申报材料后认为,根据国务院2008年11月1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两面针公司在2009-2011年期间出售中信证券股权所获收益应缴纳营业税1535.4万元,附加税款201.7万元,合计1737.1万元。今年1月,国税总局督察内审司向柳州市地税局下达通知,要求公司补充申报缴纳2009-2011年期间出售中信证券股权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合计1297.4万元。 尽管两面针公司对于这笔税款是否应该缴纳存在不同看法并且提出了申诉,但却未能得到相关部门的谅解。据悉,两面针公司将分两批补缴这笔税款,而这也势必影响其在2012和2013年的利润表。 资料显示,两面针是中信证券的原始股东之一,随着中信证券2003年1月上市,公司也从中获得了不菲的收益。除去中信证券每年的分红,2009-2011年,两面针仅仅出售中信证券股票一项,就获得投资收益3.51亿元。 而在这期间,两面针公司的主营业务营利情况却一直不佳,抛售中信证券股票所得的收益远远超过主营业务的利润。2009年,两面针共出售中信证券284.5万股,产生投资收益9070.77万元,而当年两面针的净利润总额仅1667万元。2010年,两面针出售中信证券791.3万股,获得收益8315.5万元,远远超过两面针当年的净利润额1083万元。2011年再度出售中信证券1791.4万股,获得收益1.77亿元,而当年的净利润额仅为1556.33万元。 2012年11月,面对亏损的三季报,两面针再次做出“减持不超过1500万股中信证券股票”的决策,但这一“拆东墙补西墙”的计划却意外成为此次被要求补缴税款事件的导火索。(记者 赵新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