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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型超市肉、菜来源可全程追溯
文章来源:中国医药报  更新时间:2017/2/10 13:42:32  

如何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从2017年1月开始在全省大型超市开展“卖放心肉、放心菜”活动,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确保广大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清理供应商资格,从源头管控质量。大型超市应选择具备满足4个条件的肉菜供应商:一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合法资质;二是配备有与其生产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快速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具备快速检测能力;三是能提供肉菜质量合格证明和销售凭证;四是使用肉菜电子追溯系统,并能够通过电子追溯系统传递肉菜质量合格证明和销售凭证等信息。

  实施“农商互联”,提高肉菜直采比重。要求大型超市采取“农商互联”“农超共建”等措施,直接与食用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型生产基地和生猪屠宰厂对接合作,推广肉菜从基地到超市的直接流通方式,优化供应链条。

  严格市场准入,把好肉菜的“入门关”。连锁超市和大型单体超市购进肉菜,必须索取供货商提供的销售凭证和质量合格证明;连锁超市总部向连锁门店集中配送肉菜,必须出具配送单据,鲜冻肉必须同时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无质量合格证明的蔬菜,必须进行快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的鲜冻肉,不得入场销售。连锁超市配送中心和单体大型超市必须建立快检室,具备与其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农兽药残留、瘦肉精、重金属、甲醛、吊白块、亚硝酸盐等项目的快速检测能力;连锁超市门店必须配备快检设备,具备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能力。

  建立肉菜追溯体系,确保全程可控。要求大型超市推广使用肉菜电子追溯系统,并推动上游供应商、下游餐饮单位加入电子追溯系统,实现索证索票的信息化传输与共享,使进入市场后的肉菜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合格证明齐全。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帮助大型超市建立肉菜电子追溯系统。

  优化配送链条,建立现代流通体系。要求大型超市及肉菜供应商改进运输方式,采用现代运输、保鲜措施,减少肉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二次污染。要加强肉菜运输、储藏、加工、包装、保鲜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统一采购、统一查验、统一检测、统一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

  实施信息公示,引导群众放心消费。一是设立管理公示栏,公示“放心肉菜”管理制度、“放心肉菜”承诺书等;二是小包装肉菜要有标签,标签应标明肉菜名称、产地等信息;三是肉类产品要公示检验检疫证明,进口肉菜要公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四是低温展示柜等冷藏设备要有温度显示;五是肉菜快速检测结果要实行每天公示;六是设立电子查询设备,方便消费者查询肉菜生产、检验、流通等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