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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或设国家食药网监总队 |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更新时间:2014/11/12 8:0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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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杨)在不少网民享受“双11”网购狂欢的同时,一些网民却在吐槽,因为按照以往经历,网购商品存在质量不过关甚至假冒伪劣问题。如何加强对网售食品药品的监管?11日,记者专门采访了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节目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段宇飞。 段宇飞表示,广东生产和销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企业在网上销售的行为,受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管,尤其是在网络上销售非处方药的药店,因为其网上销售资质由该局审订,因此其网上销售行为也必须接受该局的严格监督。 段宇飞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处方药不得在网上交易,为的是防止这种交易行为逃脱监管。“但是仍有一些药店采取隐秘的手段,通过网络、微信销售处方药。”他说,去年该局查处100余起该类案件,共罚款88000元。 对于处罚力度够不够,段宇飞说:“当然不够,100余起案件,才罚款88000元,相当于每一起罚款平均不超过1000元。”他说,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发现此类行为,相关部门要先要求企业整改;再次发现其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时才能处以千元以下的罚款。“这样的惩治力度明显不够,企业甚至甘于冒被罚千元的风险违法销售处方药,反正多卖几次就赚回来了。”他说,食品、药品问题的监管,关键在于企业能承担好主体责任、社会共管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惩治。“一定要重罚,罚到违规企业倾家荡产,才能产生警示效果。”他说。 如何进一步加强对网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销售行为的监管?段宇飞披露,该局目前已经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报告,建议在深圳建立国家食药网监总队,对全国所有网络销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为进行监管。他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有此类想法。 段宇飞呼吁广大市民上网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到正规、有信誉的网店购买,就购买食品、药品而言,市民可以上网查明该产品生产企业的资质、标签,购买时索要发票,“千万不要上网购买处方药,购买高档化妆品最好到正规商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