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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关键 是守住基层防线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更新时间:2014/11/4 8:4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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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雨思王城
距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已经有将近1个月的时间,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也在社会期待中前行。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博士表示,《通知》针对一些地方机构配备不足、个别地方监管工作断档脱节等问题作出部署,其目的就是督促地方政府不打折扣地落实相关改革,尽快把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立起来。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教授魏益民表示,“食品安全控制的关键首先是源头管理,其次是过程控制,最后才是市场监督。过去的做法是检测为先、市场把关,一直没有把加强基层体系建设和源头管理作为重点。”针对这些情况,《通知》着重提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执行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改革进度缓慢的地方要制定时间表、拿出硬措施”。
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被严重弱化,也是本轮改革面临的难题。在统一市场监管改革的大背景下,各地热衷于在县区市试点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结果却导致食品药品监管力量被弱化。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博士钟凯表示,目前各地都在积极尝试不同的监管模式,但总体而言,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断档、“三不管”的情况。
既然有如此多的困难,本轮改革应该从何处着手?在胡颖廉看来,统一市场监管改革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并非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一蹴而就。他表示,市场监管的对象是各类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打造公平竞争环境;而食品药品监管的对象是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属于公共安全范畴,两者定位截然不同。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表明,市场监管体系可以统一,但食品药品监管是典型的专项职能,不能像市场监管体系那样一统了之。为此,他建议,改革应突出食品药品监管的专业性,适时在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基础上成立健康产品监管局,最终与市场监管局并列;应将分类指导与分布推进相结合,各地要对整合过程中和整合后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充分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