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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名律师宣战转基因食品标识:标识清晰才能销售 |
文章来源:中国广播网 潘毅 齐志明 更新时间:2014/8/16 9:4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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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昨天(14日),一位名叫许思龙的律师发微博称:转基因食品普遍存在标识字体极小,消费者难以辨识、极易混淆的问题,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他表示将发起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向主管部门反映要求查处,行政诉讼,申请信息公开。这个行动持续征集各地律师和公民参加,截止目前,除发起人许思龙外,全国已有50名律师响应。 律师许思龙告诉记者,他发起的行动,针对的是转基因产品标识不显著,而并非针对转基因产品。他们的诉求只是要求把标识做醒目点,便于识別和选择。 许思龙:我已经明确了,我们不反对转基因,转基因确实现在安全性上存在很大的争议,但是我们不涉入这个话题,我们只是针对消费者知情权,至于消费者买不买那是他自己选择的问题。 记者在北京的几家超市调查发现,食品如果是由非转基因原料制成,往往会在显著位置标明,但是,多个知名品牌的转基因原料制成的食用油,仅仅是在配料表中,用与其他配料相同的字体标明一句”采用转基因原料”,在货架上也是和非转基因的同类产品放在一起,并无明显标识或区分。 西城区某超市售货员:没写的基本上都是转基因。你看,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 记者:它就写了这一句是吗?我看它“非转基因”都写得挺大的。 超市:对,非转基因它肯定写得大,转基因肯定写的小。现在好多人都说转基因不好,它就不写大,它光写非转基因。 记者:哦,它就写得小! 超市:对啊,肯定写得小,标志稍微小一点。 许思龙说,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其中都规定,转基因食品应“在产品标签的明显位置上标注”,标识应“明显”、“醒目”。这也是他发起这项行动的法律依据。 许思龙:所谓的醒目、明显,这个标识应该是一眼看上去就能看得到,才能叫醒目,如果找都要找半天,那现实的做法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下周,许思龙将向昆明市盘龙区法院状告嘉里粮油(防城港)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与云南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要求三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对其生产、销售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转基因食用油进行召回,重新更换产品标签,转基因食品标识清晰后,才能销售。 许思龙:都是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要是民事诉讼,还有是向主管部门反映,要求查处,如果不查处就提起民事诉讼。包括还有信息公开。 许思龙告诉记者,除了直接提起诉讼;他们还将向各省农业厅反映相关情况并要求查处;申请相关部门公布转基因食品许可证的发放过程。许思龙说,由于他们只是自发走到一起,目前并无更加详细的计划,但是已经做好迎难而上的心理准备。 许思龙:因为我们是自发,不是组织或者机构,并且费用都是我们参加的律师自行承担,包括取证、交通、诉讼、邮寄等等费用。我们尽我们的能力,能做多少做多少。(记者潘毅 实习记者齐志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