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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假药黑幕触目惊心 医药电商亟需加强管理 |
文章来源:通信信息报 更新时间:2014/2/8 10: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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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工作成效显著。国务院新闻办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此间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政委高峰表示,去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摧毁区域性、领域性犯罪源头及其犯罪网络1260个。其中,公安部发起的清剿网络制售假药“云端行动”共缴获假药3亿多粒,案值达22亿元,创下历年来打击假药犯罪新高。
针对网络售药,尽管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也从多方面加强了监管,但面对市场的无序扩张,旧有监管手段难以完全适用。加强网络售药乱象治理刻不容缓。
网络售假药黑幕触目惊心
近年来,网上购药逐渐成为网购一族新的消费习惯。但网上药店监管难、质量参差不齐带来的低信誉、高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近期,一则则报道揭示出的网售假药内幕让人触目惊心。
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记者通过对网售药品“舒龙筋胶囊”追踪调查,发现其实际生产地位于济南的郊区一私人作坊,生产环境相当恶劣。调查走访得知,该药真实成分为各种止痛药研磨成的药粉,并掺杂了大量面粉。同时,该粉剂被包装成不同功能的多种药品,并大多通过网络渠道流向市场。
在网售药品的产销流程中,不仅是制药原料成谜,其下游环节网上药店也是问题重重。1月13日,广东食药监局发布《关于责令部分企业暂停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公告》,公告称,经调查,广东省部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广东食药监局已责令相关企业暂停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广东康之家医药连锁、广州二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大型医药公司赫然在列。
消费者网络购药风险大
目前在淘宝网上卖药的店铺有上千家,但药监局专家指出,淘宝里没有一家药店是获得国家审批的。而在搜索引擎中输入网上药店4字,所得结果远远超出获得国家审批的129家网络药店的数量。
一方面,通过网络渠道贩售的假药,囊括了非处方药和处方药。处方药作为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经由网上药店这一灰色渠道流入买家手中,普通大众滥用处方药却不自知,后果将不堪设想。
另一方面,网上所售药品质量鱼龙混杂,不乏无批准文号、无生产厂家和地址的“三无”药品。分析显示,网上所售假冒、伪劣药品多数为治疗慢性病的药品,包括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等,而这类药品的主要目标受众正好是防骗意识不强、缺乏网购经验的中老年人。消费者买到假药,经济利益受损是小,威胁健康、延误病情是大。
药品的自身性质决定了其非同于一般商品。在网络销售市场不断遭受严峻挑战秩序还不够完善的当下,加大药品制造监管力度,净化网络卖药环境,确保群众用药安全的迫切性日益凸显。
其实自从我国允许网上售药以来,就对此有着严格的规定。食药监总局颁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称,网上售药必须要获得网上药品交易资格证书,必须经过国家药品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方可进行交易,并且所售的药品是OTC非处方药品。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食品药品环境,都将起到巨大作用。
医药电商市场亟需加强治理
此前,药监、工商、工信、公安等五个部委曾展开联合打击网络销售假药行动。但任凭众权威部门合力绞杀,网售假药还是屡屡抬头。网上假药肆虐乱象,是否真成为一道难解之题?
对此,清华大学电子商务专家柴跃廷表示,网上售药网站以及服务器所在位置、接入地点都不在同一地方,要想处理一件非法卖药的行为,必须要多地配合。传统的静态的突击检查并不奏效,需要适应互联网模式的发展,探索新的治理方式。
强化对网上药店的监管力度,借助相关条款约束网络售药行为,查封、取缔违法药品销售网站等,对治理网络售药乱象已远远不够。在实施链条式执法,打击制售假药不法分子的同时,必须连带惩处非法提供假药原料、假药标签的供货商、包装商、印刷商等上下游供应商。建议建立一个由药监、工商、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医药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组成的全国联动的一体化监管平台,以平台为依托,实现对网络药店的有效监管。
借鉴国外网络售药市场发展经验可知,我国的网络售药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网络售药本是利民之事,但国家对于处方药在线上销售的禁令依旧没有“松绑”。这一方面令一些有“牌照”的网上药店在“线上展示、线下销售”时被疑打“擦边球”,另一方面,因为缺乏网络正规军销售处方药,反倒让某些“黑药店”钻了空子。
总之,发展医药电子商务,不仅需对从经营体制到经营模式再到经营手法进行全面改革,同时也要实施有效监管,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市场、社会相互协作,多方共治,才能避免网络成为假药泛滥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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