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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言致可口可樂賠200萬 “喝雪碧中毒者”獲刑1年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2/22  

     轟動一時的雪碧汞中毒案昨天在西城法院二次開庭。法官當庭宣判,馬賽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成立,獲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

  馬賽的謊言,對可口可樂公司造成多大損失,物價部門曾表示,可口可樂公司的損失情況無市場定價依據,無法評估。但昨天檢察官透露,馬賽造成可口可樂公司賠了200多萬元,這筆費用主要是可口可樂公司在事後進行媒體跟蹤、消費者調查、法律咨詢、請外國專家、廣告投放等各種投入。

  馬賽的律師認為,這些都屬于間接損失,不能作為馬賽造成“嚴重後果”的證據。而且,律師堅持無罪辯護。他認為,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構成要件,最重要的是主觀故意。“馬賽確實說謊了,說是他打開的雪碧,然而他這麼說,目的不是傷害可口可樂公司,而是想掩蓋他和劉曉靜的情人關係。”律師話音剛落,馬賽立即否認自己說謊。

  馬賽說,事發後,自己感覺雪碧不對,但沒想到是劉曉靜投毒,自己也確實不記得誰擰開的雪碧,按照常理推斷,應該是自己打開的瓶蓋,最初並非故意說謊。律師斷此還向法官提出申請,詢問事發後第一時間陪伴在馬賽身邊接受警方調查和媒體採訪的母親和鄰居,以了解馬賽當時的精神狀態。

  對此,法官宣布休庭評議。大約10分鐘後,合議庭再次開庭。法官表示,律師的申請和案件爭議關鍵沒有關聯,不予批準。

  隨後,法官做出了判決。法院認為,馬賽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情節嚴重,侵害了經營者商業信譽權和商品聲譽權,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此外,馬賽在明知通過媒體散布虛假事實,會使社會公眾對相關企業及產品產生錯誤認識的情況下,仍向新聞媒體隱瞞真實情況、捏造虛假事實,客觀上損害了相關企業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上述行為已符合犯罪構成,馬賽的行為處于何種動機,不影響對其行為性質的認定。

  “你‘自己開啟雪碧’的謊言,致使群眾對食品衛生產生懷疑和恐懼,這句話讓老百姓誤認為雪碧有問題。這才是法院判決你的原因。”法官宣讀完判決書後,拋開法言法語,一針見血地指出馬賽罪名成立的本質原因。

  對于判決結果,馬賽一家表示不滿,但是否上訴還要考慮。因為,從羈押時間算起,今年3月9日,馬賽服刑就滿一年,可以重獲自由。

  事件回放

  2009年11月7日,馬賽從雪碧中喝出汞後,通過家人向媒體披露此事,在社會上引起極大關注。警方調查發現,雪碧罐體密封良好,無任何針眼等來自外力的破壞,而雪碧生產流水線也無任何汞物質介入。警方確定該事件為人為投毒,並把偵查重點轉移到馬賽及一同就餐的劉曉靜身上。

  警方調查發現,馬賽和劉曉靜曾經是戀人關係,因馬賽家人堅決反對,馬賽便疏遠了劉曉靜。劉曉靜對此頗為不滿,並懷疑馬賽與歌廳小姐有染,便有了報復的想法。

  某大廈保安高星原,成了劉曉靜的幫手,指導其購買體溫計,取出水銀放在食物中,試圖毒害馬賽。11月7日,在西單大悅城豆撈坊,劉曉靜往雪碧中倒入汞珠。馬賽喝下後,中毒被送往醫院治療。

  目前,劉曉靜和高星原涉嫌故意殺人(未遂)案,西城法院還在審理中。(記者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