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消费者称虫草酱鸭违反食品安全法 起诉超市索赔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2/9  

     中广网北京12月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虫草酱鸭是各大超市常见的熟食,消费者郝先生却认为冬虫夏草添加在食品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要求超市赔偿损失。今天上午9时30分,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这一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案件。

上诉人郝先生认为冬虫夏草是名贵药材,非食品原料,不属于《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列明的既是食品也是药品的物质。《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在普通食品当中添加。物美大卖场销售的虫草酱鸭含有虫草,理所应当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他要求超市赔偿他购货损失并支付赔偿金。

物美大卖场强调,供应商生产的产品是经过检测的合格产品,进货渠道正规,没有证据证明郝先生吃了鸭子人身受到损害,对产品成份提出异议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指出郝先生不是以普通消费为目的的消费者,是以此牟取暴利。

一中院没有当庭宣判,中国广播网和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案件进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