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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饭店为“王拐岗”品牌打官司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1/2  

两饭店为“王拐岗”品牌打官司

  说起合肥的土菜馆,不得不说王拐岗土菜,许多合肥市民都慕名品尝过。然而面对合肥大街小巷的店名、招牌各异的“王拐岗土菜馆”,很多市民并不知道哪家才是最正宗的饭店。近日,肥西县小庙镇拐岗村拐北村民组村民代永聪和三个儿子将合肥市新站区一家饭店告上法院,提出了赔偿20万余元损失以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使用“王枴岗”商标的诉讼请求,目的是为了证明谁才是正宗的“王拐岗”土菜。

  11月1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据了解,代永聪为保护自己的商标使用权,目前已经起诉合肥另一家名为“王拐岗酒楼”的负责人,并打算将维权官司将在合肥20余家名为“王拐岗”的饭店中进行下去。

  资料图

  原告:对方侵犯了“王拐岗”商标使用权

  据原告经营“王拐岗饭店”老板代永聪说,他们家的饭店很早就叫“王拐岗”了。上世纪80年代左右,其与丈夫王克朋(已故)便在肥西县小庙镇拐岗村从事个体餐饮服务经营,并第一次将饭店字号命名为“王拐岗饭店”,以示区别于其他同行业饭店经营者,该饭店一直持续经营至今。由于饭店长期经营有方,且菜品风味独特,“王拐岗饭店”已经得到肥西当地及周边消费者的充分认可。

  随着经营的不断壮大,2003年左右,王克朋对“王拐岗”文字商标进行了申请,并于2006年2月28日注册成功,商标注册有效期为:2006年2月28日至2016年2月27日止。

  代永聪认为正是因为“王拐岗”菜品风味得到消费者的充分认可,具有相应的知名度后,被告不经商标专有权人许可擅自使用“王拐岗”商标进行工商登记,并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对外宣传自身是正宗王拐岗土菜,由此给自身的经营带来巨大损失。

  被告:“王拐岗”之名使用已久

  “我们并没有侵权!”庭审当日,被告方迎驾饭店负责人骆昌明坚持说,王拐岗是肥西小庙镇的一个行政村,属于地名,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当地已经有很多人在外面经营饭店生意,且都是用的“王拐岗”名号。自己的迎驾饭店也是于对方商标权取得前的2005年开办,自己并非有意侵权,在迎驾饭店的店招牌下面,使用了“王拐岗风味庄”几个字,目的只是善意地引用了“王枴岗”这个地名,并无侵权之意。

  据了解,代永聪在发现骆昌明使用“王枴岗”作为店名后,向饭店所在地的合肥市工商局瑶海分局进行举报,2010年9月份,工商机关做出行政处理告知,对骆昌明罚款一万元。在缴纳了一万元罚金后,骆昌明主动拆除了字号。

  作为被告的骆昌明当天提供了多名证人,都是在肥西县小庙镇拐岗村长大。其中曾经担任过村委副书记的骆昌明某也回忆,王拐岗是历史地名,直到近些年才改用拐岗村,连村办第一家酒店的名字就是“王拐岗饭店”。

  在当地村委会出示的证明显示,拐岗村的前身就是“王拐岗”,直到2004年才改用拐岗村。骆昌明觉得自己作为当地人,1999年进入合肥开始从事餐饮业,使用王拐岗名字是合理的,也在经营中形成自己的特色风味,不存在侵犯其商标权。

  焦点:“拐岗”和“王拐岗”哪个是地名?

  法庭上,原告代永聪及三个儿子与迎驾饭店骆昌明各持己见,始终未能就“王拐岗”的由来达成一致意见。

  骆昌明认为“王拐岗”是地名,尽管现在已经更名为拐岗村,但是当地村委会的证明已经证实,拐岗村的前身就是“王拐岗”。公交车的站牌以及高速公路标识牌等上面都标明“王拐岗”。就连原告自己提供的证据中工商局商标证明资料、营业执照上也清楚地写明“肥西县小庙镇王拐岗街道”。据此可以证明“王拐岗”是历史原因形成的地理名称。

  原告的代理律师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认为,王拐岗并非肥西行政区域名称,该行政区域上只有拐岗地名。因为原告身份证信息、拐岗村委会标牌、拐岗村委会办公文件抬头、拐岗警务室的宣传栏、国道上拐岗路标等均可证实“拐岗”才是行政区划名称。

  为什么很多人现在称此处为王拐岗呢?陈军认为唯一合理解释便是:商标权人王克朋早期在拐岗村一带经营的“王拐岗饭店”,为区别于同区段的其他饭店经营者,遂以自己姓氏起头给自己的饭店定名王拐岗。因自身菜品风味较佳,“王拐岗饭店”生意火爆,所以很多人把这个地方称为“王拐岗”。故原告认为,被告以地名合理使用做为抗辩事由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由于骆昌明不同意调解,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