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称买到过期食品 顾客将大润发超市告上法庭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9/28  

  称买到过期食品 顾客将大润发超市告上法庭

  因买到生产许可证过期的产品,近日,合肥市民付某就此事将大润发超市告上了蜀山区人民法院。

  付某今年8月27日在本市大润发超市内购买了阿咪无蔗糖栗米软糖7袋以及阿咪无VC蔗糖话梅糖4包,共计128元。回到家中,付某发现这两种糖果使用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均为QS310113010010,生产日期均为2010年2月。于是他上中国QS查询网查询他所买糖果使用编号的生产许可证获证日期为2005年9月25日,有限期为3年。

  付某认为该产品使用一个已过期的许可证糊弄消费者,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而大润发超市作为产品销售者没有尽到应尽的审查义务,使得生产许可证过期的食品在其商场内出售给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付某将大润发超市起诉至蜀山区法院,要求其退回货款128元,并给予1280元的赔偿及精神损失费8315元。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