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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酝酿出台打包服务规范 |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更新时间:2013/11/15 12:5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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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光盘行动”的号召,人们在外出就餐时将剩菜打包已渐成风气,但相应的打包服务却不够规范,打包所使用的餐具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一套名为《餐饮服务企业打包服务管理要求》的行业标准已经在酝酿当中。近日,这一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出现在中国商业联合会、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官网上面,据称有望在今年12月份正式出台。 对打包服务规定细致入微 根据这份《餐饮服务企业打包服务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显示,这一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按照该标准的规定,“打包”是指由餐饮服务企业服务人员将食品装入符合卫生要求的合格容器,供顾客带离餐厅消费的服务行为,包括剩余食物打包以及外送食物打包。 对于打包食物的容器,该标准规定一次性塑料餐具材质应符合GB18006.1的要求,一次性纸餐盒、纸杯和纸碗应分别符合GB/T27589、GB/T27590和GB/T27591所规定的要求。食品包装用塑料应符合GB/T28118的标准要求,受到污染的容器不应使用。同时,包装餐具生产企业应标注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在明显位置注明“食品用”,同时还要符合国家物资可回收的相关要求。此外,打包所使用的容器应便于携带,并适应不同种类打包食品的要求,如盛放汤汁食品的容器应能防止外渗和洒漏。 在打包容器使用方面的规定也非常细致,对于不同的食品要求使用不同的容器,比如热菜与凉菜类应用密闭、不洒漏、耐热的塑料或纸制餐盒打包,盛放主食或面点要用不漏油的纸制餐盒或纸制包装袋,汤羹类则要用密闭、不洒漏的圆形打包餐盒盛放。 在打包容器的采购方面,该标准规定所采购的打包容器应符合相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要在采购时索取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及购货凭证,建立台账。 对于打包服务的过程,这一标准也有清晰的要求。 比如,餐企服务人员对于有剩余食品的顾客应主动征询意见,按照顾客意愿进行打包。在打包时应当着顾客的面进行,根据需要打包食品的品种及数量选择适合盛装的容器。 打包结束时,服务人员宜在打包盒显著位置张贴打包食品食用要求的提示标签,并向顾客提示打包食品的食用要求,比如提示消费者打包食品应在冰箱或阴凉处存放,不宜久存等。同时服务人员还应当收集顾客对打包服务的反馈意见,及时完善打包服务。 打包的服务费用应包含在餐饮服务过程的费用中,应明示各种打包餐具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供顾客选择。 餐饮打包服务将得到规范指引 业内的观点普遍认为,《餐饮服务企业打包服务管理要求》的出台,一方面是趁着“光盘行动”的“东风”,另一方面也是针对餐饮行业内打包服务的种种乱象。今年3月,北京餐饮行业协会与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联合发布北京餐饮场所调查报告显示,北京餐企打包餐盒超过两成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第一,24%的打包餐具无QS认证信息,而且大多是不透明的餐盒,极有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第二,发泡餐盒无人回收,造成大量污染。第三,一些餐厅或饮食摊点在打包时会将没有任何标识的超薄塑料袋套在碗内,这些塑料袋很可能是黑心企业用有毒有害的回收塑料、医疗垃圾等生产的,当接触到酸性或油性物质时有害成分会析出并污染食物。第四,街边摊上的餐盒隐患比较严重,那些沿街经营烤串、麻辣烫、铁板烧等摊点的小商贩为降低成本而大量使用劣质餐盒,很可能含有大量不明物质,影响消费者健康。 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名誉副会长姚学正表示,《餐饮服务企业打包服务管理要求》的出台对于规范餐饮行业的打包服务具有指引的作用,但作为一项行业标准,它并非强制性、约束性的规范,因此最终的执行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不过,他预见认为,随着打包服务在餐饮业中越来越普遍,它也逐渐会被纳入餐饮服务质量的竞争内容当中去,随着消费者要求的提升而逐渐得到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