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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发律师函 辽吉肯德基集体合同仍“难产”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6/4  

肯德基方面称,正与沈阳总工会积极磋商,细节暂不便透露

  “我们3月31日发了律师函,沈阳肯德基至今都没有作出任何明确的回答。”昨日(6月3日),沈阳市服务业工会主席冯慧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

  因为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进展缓慢以及合同有关条款得不到明确,今年3月31日,沈阳市总工会对负责管理肯德基在辽宁和吉林两省门店的百胜餐饮(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肯德基)下达了律师函,督促企业在《集体合同》(草案)中,就工资标准和工资调整幅度等核心内容,与工会方再次协商,并作出明确规定。

  但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这份《集体合同》(草案)依旧“难产”。

  核心内容迟迟不确定

  从去年12月开始,沈阳肯德基行政管理方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就签订集体合同事宜进行协商,直到今年2月12日,沈阳肯德基工会将其报备总部同意后的 《集体合同》(草案)报送给沈阳市总工会后,沈阳市服务业工会对草案提出了50多条修改意见,主要的矛盾集中在量化员工最低工资标准和收入调整幅度。

  “虽然在律师函发出之后,肯德基与我们也有过几次接触,但涉及到的关键问题依然毫无进展。”对此,冯慧显得有些无奈。

  据了解,早在今年4月28日,接到律师函之后的肯德基行政方,就核心条款与沈阳市服务业工会有过一次协商,肯德基行政方表示,“工资调整幅度比例”需征求总部意见,并承诺在5月7日之前作出反馈。

  “但至今没有任何新的进展,可能过段时间又会有新一轮的谈判。”沈阳市总工会一位负责人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由于《集体合同》(草案)中关于工资调整幅度迟迟不能明确,肯德基集体合同的工作也一拖再拖。

  据当地媒体报道,在参考沈阳市同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后,沈阳市服务业工会建议沈阳肯德基最低工资标准定为900元/月,然而沈阳肯德基坚持不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即700元/月。

  对于职工年度收入调整幅度,沈阳市服务业工会建议沈阳肯德基确定为5%,肯德基一方依然不同意写明。

  据沈阳市总工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07年到2009年,沈阳肯德基利润年均增长约30%,而工资总额年均仅增长8.2%。“这不符合职工工资与企业利润同步增长的原则。”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义对媒体公开表示。

  肯德基:正同当地工会协商

  正是由于这两方面的分歧,让这份集体合同“僵持”了两月之久依然无法达成。

  记者了解到,自2007年8月1日《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开始实施以来,沈阳市目前已有超过95%以上的企业签署了该合同。据沈阳市总工会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沈阳市总工会推动的“集体合同”政策使23%的企业职工增加了工资收入。

  “现在包括麦当劳、沃尔玛这样的知名外资企业都已经签订了集体合同。”冯慧告诉《每日经济新闻》。

  据冯慧介绍,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监督方,当企业在制定集体合同的起草阶段开始,就对其进行相应的指导,力保职工的权利不会受到侵害。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电话采访了沈阳肯德基公共事务部经理李忠民,“目前我们正在与沈阳市总工会就签订员工集体合同事宜进行积极谈判和磋商,谈判细节暂时不便透露。”

  在由百盛餐饮集团沈阳公司发给 《每日经济新闻》的声明中显示:“除极个别地区与最低工资标准持平外,百盛集团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基层员工月收入均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

  一位关注劳动法规的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集体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劳动者不再是被动接受的一方,而是可以平等地参与到一些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政策的探讨和制订中。同时避免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工资标准没有书面约定而导致的法律诉讼。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尚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