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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玉米肠异物案昨开庭 双方未达成调解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5/15  

   昨日,双汇玉米热狗肠疑有异物案在桥西区法院留营法庭开庭。双方当庭未达成调解意见。

  今年1月27日,省会邓先生花8.5元从中山西路的华润万家超市买了一袋10根装的双汇玉米热狗肠,为山东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在吃其中一根热狗肠时,他发现肠体上有黄豆般大小的不明黑色污物,看特征原告怀疑为苍蝇,在此之前他已经陆续吃完了8根,与销售热狗肠的超市和生产厂家协商无果,于是,原告邓先生起诉到法院,提出要求被告十倍赔偿购买“双汇玉米热狗肠”所付款8.5元的赔偿数额即85元,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要求被告书面赔礼道歉,同时要求法庭指定合法食品检测机构对所诉的玉米热狗肠的质量和黑色不明污物进行鉴定

  当庭双方辩论焦点为,双汇玉米热狗肠是否有质量问题,在未食用和无任何司法鉴定的情况下要求精神损失和维权费用各五千的赔偿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鉴定检测费用应由哪方承担等。

  双方当庭未达成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