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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涉食品包装消费维权案开审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5/11  

 □庭审直击

  

首例涉食品包装消费维权案开审

  在庭审现场,原告法定代表人董金狮向记者介绍劣质餐盒的危害。

  文/图法制日报记者 周斌 法制日报见习记者 李娜

  “这些就是老边饺子馆和东来顺曾经使用过的劣质餐盒,要是用这些餐盒盛装油性、酸性食物,相当于给我们多吃了一道有毒的菜!”原告席上,摆放了一摞各不相同的快餐盒。指着其中的两种,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主任董金狮在庭审现场痛心地说。来自十多家媒体的记者们手中的镁光灯立刻闪个不停。

  认为所购买的餐盒严重超标、对人体具有极大危害,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将两家著名老字号餐馆“老边饺子”和“东来顺”告上法庭。今天下午一点半,此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据悉,这是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首例涉及食品包装的消费维权案。

  “原告主体不适格。”

  在被告方律师看来,原告既然在起诉书中称原告单位职工邢联中在被告处用餐并另行购买餐盒30个用于分装其他员工午餐,就表明与被告成立买卖合同关系的是原告单位职工邢联中。“就算要主张权利,也应该是邢联中,本案现在的原告根本没有这个资格!”

  原告方律师针锋相对地说,虽然是由邢联中等员工购买,但作为员工餐,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福利,不存在与诉讼主体不符的情况。根据公证人员的公证显示,餐盒的实际购买人就是原告。

  “当日在被告处用餐的明明是原告公司的个别员工,原告既没有提交权利义务移转的证据,也没有出具相关的授权,凭什么起诉”

  被告方律师话音刚落,原告拿出了当日的消费发票说:“就凭这几张发票,实际用餐的是邢联中等员工不假,你们当时开出的发票上付款单位清清楚楚写的是我们公司的名字而不是邢联中。”

  “策划”出的恶意诉讼

  “原告这种做法是典型的为牟取经济利益提起的恶意诉讼。”被告方律师说,原告成立了一个所谓的调查组,带着律师、公证员和记者去两被告处消费并索要餐盒,足见原告是经过精心策划的。

  然后,原告找了一个与自己有业务关联的鉴定机构单方去做了鉴定,这样的证据我们不能认同。”

  听到这种指责,原告非常平静:“我们不介意被指策划,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在公证员全程公证的情况下,被告都认为是我们将餐盒更换后进行了检测,如果不采取暗访这种方式,他们更不会承认。”

  但在两被告的眼里,原告无疑是“别有用心”的:“原告本身是一家专门从事一次性餐盒研制、生产、销售的公司,其目前正在大力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宣传。选择3月15日主动联络新闻媒体,以被告购买并使用的产品不合格为由大肆渲染,就是想借诉讼作宣传,从而占领市场、扩大销售。”

  被告方闻言立刻大呼冤枉:“我们是一家技术咨询公司,既不生产也不销售任何产品。本次诉讼就是为了消费者能够安全就餐。”

  是“购买”还是“赠与”

  “我们是餐饮企业,餐盒都是送的,从不销售餐盒。”两被告言之凿凿。涉案餐盒究竟是送是卖,直接影响到双方合同关系的性质,也会影响到被告所应承担责任的限度,因此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原告:我方向老边饺子馆要餐盒,他们说不能赠与,需要我方购买,于是我方花费了5元钱购买餐盒。

  被告:不认可,我们只送不卖。

  原告:有公证人员在场可以作证。

  审判员:在东来顺消费了两张发票,一张是228元,另一张金额是15元的发票上写明了餐盒费用,被告如何解释

  被告:我方只认可有发票联的发票。对另一张的真实性有异议。

  被告认为,自己对于无偿赠与的餐盒等,只要尽到普通善良人的一般注意义务即可。

  一个小时的激烈庭审后,两被告当庭拒绝接受调解。法官表示本案将在5月20日宣判。据悉,涉案餐盒目前已经被两被告全部更换。

  法制日报北京5月10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