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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布去年曝光的五起食品违法案例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3/15  

 昨日,省工商局公布去年流通领域五大食品违法案例。

  去年,省工商局共受理和处理消费者食品方面的申诉举报879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6.7万元。

  案例一:涂改生产日期当新品卖

  去年6月,本溪市溪湖区彩屯晓东食品批发店负责人张某多次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共销售超期食品货值5000元。工商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张某对已经过保质期的13箱”沙琪玛“的生产日期进行涂改,并利用赶集机会进行销售。

  本溪市工商局责令张某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对销售超期食品罚款50000元,对欺诈消费者行为罚款5000元,合计55000元。

  案例二:低价棕榈油掺进色拉油

  去年7月8日,锦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张某某位于古塔区乐安里食用油仓库进行检查时,发现三个油罐分别装有色拉油、豆油和棕榈油,油罐之间通过管线和油泵互相连接,通过阀门控制,只有一个出油口,工作人员正在从出油口向塑料桶内灌装食用油。

  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原来张某某是将低价的棕榈油掺到色拉油、豆油里卖了。

  锦州市工商局责令张某某拆除连接油罐之间的管线,实现一罐一管一个出油口,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4元。

  案例三:香料调味勾兑假小磨香油

  去年2月26日,凌源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赵某在凌源市铁西三街一库房生产加工小磨香油,现场提供不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经查,当事人自去年1月初开始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情况下,擅自生产假小磨香油,用上色的菜籽油和香油精做原料,按着菜籽油100公斤、香油5公斤、香油精0.5公斤比例进行勾兑灌装。

  朝阳市工商局对当事人赵某无照经营行为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1320元,并处罚款18680元。

  案例四:蛋黄派发霉商家照常卖

  去年9月16日,消费者宋某到盘锦市工商局投诉反映,9月3日,在辽宁百特商业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购买的”恰恰蛋黄派“,在保质期内已经霉变。

  经查,消费者宋某反映情况属实,该蛋黄派是密封包装的,肉眼能看清已发生霉变。

  工商执法人员经进一步查实,商家是在盘锦某商贸公司进的货,鉴于当事人不存在主观故意,且事发后态度积极,并主动给予消费者10倍赔偿,盘锦市工商局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42元,并处罚款2000元。

  案例五:超市销售细菌超标肉制品

  去年8月19日,辽阳市工商局依法对当地一家超市销售的肉制品进行监督抽查时,认定该店经销的”五香肉肠“、”乡巴佬2号肉肠“、”长乐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严重超过国家标准限量,为不合格产品。

  辽阳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行为,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查验、检查等法定义务,没收违法所得46元,并处罚款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