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茹)
近日,有媒体报道“鲁花牌”食用油吹牛皮,因其在产品宣传中使用“香味浓,用量省,一瓶要顶两瓶用”等表述,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其不正当行为已被南京市白下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并作出80000元的经济处罚。 据报道,南京市民张女士日前向南京市工商局白下分局反映,“鲁花牌”食用油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说是‘一瓶油可以顶两瓶用’,实际上跟一般油差不多,这不是骗人吗?”南京市工商部门在接到张女士的反映后对南京多家超市进行了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发现,各超市所销售的“鲁花油”系列产品上都贴有“一瓶要顶两瓶用”的宣传语,而超市也在显著位置摆放“鲁花油”的促销展台。这一广告宣传确实诱导不少市民选择鲁花油。执法人员要求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广告宣传“1=2”的科学依据,鲁花公司无法提供。江苏省语言学会会长马景仑说,从语言学角度来看,“香味浓,用量省,一瓶要顶两瓶用”的表述确实会让消费者误解。目前,白下工商部门已责令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改正这一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其作出80000元的处罚。 追根溯源,早在2003年,就有媒体报道“鲁花”在宣传中吹嘘自己是“国宴用油”,但其出具的依据无法有效证实“鲁花”就是“国宴用油”。对此,南京市秦淮工商部门依法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的处罚决定。(详见2003年12月11日《南京日报》)又在2007年,“鲁花”被曝其花生油广告涉嫌误导消费者。营养学专家、全军临床营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解放军总医院营养科主任薛长勇教授指出,“鲁花拿它的花生油里不含胆固醇作为促销卖点,简直就是一个笑话!事实上,所有纯正的食用植物油都是不含胆固醇的,也不可能含有。”著名健康教育专家、中国健康工程促进委员会理事长李智金教授指出:“植物油中不含胆固醇,这本是一个普通的公众常识,可经鲁花花生油广告的一搅和,很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植物油里也含胆固醇,是在加工过程中被去除了的,胆固醇对人体有害无益。这是典型的忽悠消费者。”(详见2007年9月4日《人民网—健康时报》) 面对市场竞争激烈、生产成本上涨等压力,企业为自己的产品做推广宣传本是件无可厚非的事情,但这不能以损害消费者利益为基础。消费者是市场的主体,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占有市场的关键是能否得到消费者的认同。作为企业要明确法律界定,以产品质量和信誉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才是企业生存的长久之道。“鲁花”这样的做法也许在短时间内获取了一定的利益,但这是以伤害消费者感情损害消费者利益换来的,从长远角度上来看,无异于为企业自身在今后的发展中设下了一道道障碍。 国家近几年在各方面都做了很多积极的工作,但这些客观存在的社会诟病,短时间内不可能完全改变,要真正达到效果起到作用需要全社会长时间的努力。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更要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在碰到类似事情的时候明辨是非,必要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抵制,绝不姑息。但愿8万元的罚款能让企业意识到作为社会公民的责任,而不仅仅是一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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