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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首例土特食品专利侵权案开审 斯贝佳维权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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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末糖裹巧克力是专利 斯贝佳状告“红苹果”侵权 豆末糖披上巧克力“外衣”,一直以来是云南通海斯贝佳企业的招牌产品,但是今年,一家名为通海红苹果的食品企业也生产了相似的巧克力豆末糖,斯贝佳以侵权为由将“红苹果”告上了法庭,要求“红苹果”赔偿斯贝佳50万元侵权费,同时在云南媒体发布道歉申明。今日(21日),这宗云南第一起土特食品专利侵权案在云南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6年,斯贝佳总经理普绩特将外层为巧克力涂层的豆末糖和豆面糖及制作工艺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专利保护。 “豆末糖裹上巧克力怎么算侵权?何况你们的专利说明上保护的是10层以上的豆末糖裹0.5-5毫米的巧克力,我们的豆末糖虽然也裹了巧克力,但是并不见得在这个范围之内。”通海红苹果食品公司负责人坚决否认他们的产品侵犯了斯贝佳的专利权,同时他们认为,他们的巧克力豆末糖在工艺上、包装上、市场上都没有任何仿造斯贝佳的可能。“我们的巧克力是人工涂上去的,外面用的是简易包装,才卖10元左右一盒,而斯贝佳走的是高端路线。”红苹果代理律师胡贵华说,因为红苹果完全不存在任何侵权事实,所以斯贝佳的所有赔偿要求均不成立。“何况因为销量不好,红苹果生产的巧克力豆末糖已于8月份开始下架。” 斯贝佳坚决认为,红苹果企业因为看到巧克力豆末糖销路好,所以仿制并投向市场。而且一家企业在决定推出一项产品之前肯定做了市场调查,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完全是侵权行为。“之前斯贝佳已经下过书面函件通知红苹果,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但是对方没有理会,10月份都能在市面上买到该产品。”斯贝佳代理律师,昆明正原专利代理有限公司陈左介绍说,豆末糖绝对在10层以上,这是常识。“难道还要将产品拿去专门做鉴定么?” 此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