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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陈道明为和其正凉茶虚假代言 消费者败诉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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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著名影星陈道明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为违法添加夏枯草的和其正凉茶代言广告侵犯了消费者利益,消费者王先生起诉陈道明和和其正凉茶的生产厂商。昨天(12月15日),北京宣武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消费者王先生的起诉。 据王先生称,受电视中陈道明代言和其正凉茶广告的影响,2009年8月13日,其在家乐福马连道店购买和其正凉茶一箱,价格108元。因为当时正值夏季,其每天都喝好几瓶该凉茶,但是过了几天感觉胃部不适,经医院诊断为脾胃虚寒症。 王先生认为,生产商在普通食品中添加药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而陈道明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印证王先生的“脾胃虚寒”等症状是由于饮用和其正凉茶所致。现有证据也无法证明和其正凉茶在生产、经营、宣传和销售行为中存在缺陷,因此对王先生的主张难以采信。故法院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李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