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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纸袋无“QS”禁入市场 出售无证产品者最高可罚款20万元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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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记者从泰山区质监分局了解到,从即日起,食品用纸包装、食品用纸容器等产品必须加贴“QS”标志后方可进入市场。
泰山区质监局工作人员说,消费者今后购买食品时不仅要留意食品是否通过“QS”认证,还要留意食品的纸包装或纸容器上是否印有“QS”标志。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被列入第一批目录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包括包装类和容器类两大类21个品种。目前,泰山区质监局稽查三队已经开始对市场上生产出售纸质容器的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所有纸质容器都必须有“QS”标志,取得产品认证。对于无证生产企业,将按照法律规定处以产量金额3倍以下罚款,对销售无证产品的行为依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罚款。 据了解,合格纸杯内层涂膜是利用聚乙烯树脂制成的,而不合格纸杯大都选用废塑料替代,纸杯本身也使用了大量的回收废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