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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糊涂仙”陷商标之争 商评委同成被告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8/25  

   知名白酒品牌“小糊涂仙”商标的注册者——广州云峰酒业公司(以下简称云峰酒业),近日被诉至法院,原告佛山市吉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贸易)诉称,其“糊涂”商标注册在先,“小糊涂仙”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同被列为被告的还有国家商评委。该案近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糊涂”商标多达几十个

  吉利贸易在庭审中称,“糊涂牌糊涂酒”商标于1991年6月由四川省宜宾蓝得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蓝得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1992年4月正式获得注册,主要用于白酒产品。此后,蓝得公司又陆续注册了“糊涂”、“大糊涂”、“百年糊涂”、“百年糊涂香”、“糊涂的爱”、“糊涂珍品”、“醉糊涂”、“糊涂醇”、“糊涂春”等几十个系列酒类联合商标和保护性商标,以防商标被模仿。

  2004年,蓝得公司将“糊涂”系列商标转让给吉利贸易,从此,吉利贸易成为“糊涂”系列商标的所有权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国家商标局官网上查询发现,仅“糊涂”这一个商标,吉利贸易就注册了6种不同的字体、形态。

  原告没有想到,做了如此周详的“防御”,仍然避免不了一场商标之争,而这次的对手,竟是白酒业赫赫有名的“小糊涂仙”。

  “小糊涂仙”注册获批

  吉利贸易在法庭上诉称,晚于“糊涂牌糊涂酒”商标注册5年、1997年才成立的云峰酒业,从1999年开始陆续申请注册多个包含有 “糊涂”字样的酒类商标,其中包括“小糊涂仙”、“小糊涂神”、“糊涂仙”、“小糊涂仁”等诸多商标,均被国家商评委批准注册。期间,吉利贸易曾向国家商标局和商评委提出异议,但是未获支持。

  我国《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商标局和商评委关于 《商标审查标准》规定: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应不予注册或撤销注册。

  “金世纪糊涂醉”被撤销

  去年4月,吉利贸易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四川省隆昌老酒坊酒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认为被告的酒的外包装与吉利贸易独家销售的“糊涂”牌“百年糊涂”系列酒外包装装潢高度近似,要求判令被告人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据悉,北京市高级法院近日已经对该酒商标纠纷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认定四川省隆昌老酒坊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的“金世纪糊涂醉”商标与在先注册的“糊涂酒”商标构成近似,维持了国家商评委撤销“金世纪糊涂醉”商标。那么,此次吉利贸易与“小糊涂仙”之间的商标之争,究竟谁会最终胜出,目前难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