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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湾一卖肉夹馍商贩用工业盐 自家做饭竟然也用
文章来源:华商报  更新时间:2015/4/5 19:18:36  

为减少成本,骑三轮车卖肉夹馍、卤鸡蛋等小吃的张某明知街头兜售的是工业用盐,还是买了两大包,做小吃时添加使用。甚至自家做饭时也使用工业盐!日前,他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获刑。

35岁的张某在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一带以骑三轮车流动售卖肉夹馍、卤鸡蛋等小吃为业。2014年1月,他骑车路过太华路与凤城八路路口时,一个开面包车兜售大包盐的男子向他兜售。为了图便宜,张某明知食用盐应该在盐袋上有“食用”标识,但还是购买了两大包“白玉兰牌”、“长舟”牌工业用盐,每包重50公斤。买来这些工业用盐后,他就开始在自己制作的肉夹馍、卤鸡蛋等小吃中添加使用并出售。让人意外的是,张某自家吃饭时也在用这些工业用盐。未央警方去年4月22日将张某抓获,从其三轮上查获已经腌制好的卤鸡蛋29个,从其作坊里查获没有用完的“长舟”工业盐500克及50公斤“白玉兰”工业盐。经查,张某是在去年2月19日开始使用购买的工业盐,售卖使用工业盐小吃不到45天,销售金额在9000元至1.35万元之间。

未央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近日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涉案的工业盐、卤鸡蛋予以没收。据了解,工业盐又称亚硝酸钠,毒性很大,严重者可导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