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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犯罪 看好万户“菜篮子”
文章来源:中国江苏网   更新时间:2013/8/5 8:42:07  

本报特约记者肖水金本报通讯员雒呈瑞

  地沟油、瘦肉精、毒生姜,食品安全事件的频频发生,牵动着每一个人的神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食品安全,归根究底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治理问题。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事关经济、政治、社会稳定的大事。”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爱君说。

  2013年2月4日,南京市检察院“12309民生服务热线”接群众举报,江宁区麒麟街道有人加工注水牛肉,并在大型物流市场销售。线索转到江宁区检察院后,该院迅速行动,查明江宁区润恒肉类交易市场经营户许某私自宰牛,向牛活体中注水,并在交易市场中销售。由于该案渎职行为的危害后果无法通过现有证据予以认定,江宁区检察院于4月初,依法将线索移交区工商局,督促其对经营户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取缔私屠滥宰场所。

  在过去的两年中,南京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食品安全犯罪75件161人,提起公诉73件158人,查处食品安全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值得关注的是,2011年度此类案件仅12件,但2012年度达到了63件,增长了5倍还多。

  南京市检察院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0家司法、行政执法单位合作,从今年2月至11月共同组织开展为期10个月的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为此专门签订了《关于建立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规定专项行动中市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南京市食安办等有关执法机关建立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反馈、罪案会商研讨、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协作机制。

  专项整治期间,市检察院利用“12309民生服务热线”建立绿色通道,快速处理相关举报和投诉,对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和违纪线索要做到受理与初查的无缝对接。据了解,今年2月服务热线开通绿色通道以来,对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和违纪线索做到受理之日就完成工单制作和流转,快速处理相关举报和投诉12件,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支持。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选择部分大型农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设立检察官联络站(服务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和投诉,并及时提交监督案源线索、配合查处相关案件、做好违法犯罪的预防宣传。如,秦淮区检察院在三七八巷农贸市场设立了全市首个食品安全检察联络点。针对2月28日三七八巷农贸市场发生一起因食用问题食品导致的中毒事件,秦淮区检察院利用检察官联络站工作平台,迅速介入,并向工商部门发出加强研磨食品管理的检察建议,要求对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的研磨等经营场所进行取缔或规范。

  7月初,雨花台区检察院对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个主要查办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行政执法单位单位开展巡访监督,了解执法办案情况,抽查执法办案卷宗,查找职务犯罪线索,帮助行政执法单位梳理执法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