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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企共管守好食品安全底线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3/7/30 9:06:19  

 本报记者 王 毅 通讯员 亢 松 刘清秀

    拆开“食品”的“食”,是“人”字与“良”字。如何抓准企业这个主体对象,保证其为人民提供良心食品?湖北检验检疫局用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给出了答案。

    湖北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千家食品安全生产企业共承诺”的活动要求,与辖区内20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指导企业以溯源管理为重点,加强原辅料控制,督促企业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检验检测体系及原料和成品质量控制体系,引导企业树立安全第一、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同时对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检验责任人进行登记备案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质量档案。

    协同湖北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共同组建了一支145人的服务食品企业的志愿者队伍,其中包括15名一线监管人员、30名社会食品安全志愿监督员和100名企业管理人员,半数以上为食品专业本科从业人员。志愿者队伍定期收集上报群众举报、行业反映、媒体披露、国外通报和报道等渠道发现的风险信息和企业对检验检疫部门在帮扶、检验监管中的意见和建议,成为连接企业与质检部门的有力纽带。

    面对进口食品数量、种类的快速增长与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矛盾,湖北局作出了积极探索,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监管重心向进出口并重转变,对象向监管企业与产品并重转变,方法向检验检疫和监管并重转变。

    一是严格落实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制度。一方面要求湖北地区全部137家食品进口商配备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索证验票制度并规定收货人在备案系统中录入每个报检批次食品的进口数据和销售数据。另一方面要求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的进口商提供全项目检测报告,从源头上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目前,已对辖区内进口商100%进行了备案管理,与乳制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品等重点敏感食品进口商全部签定了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是全面建立“风险评估+企业信用+企业分类”的检验监管模式。即通过评估企业产品风险、企业诚信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商品检验检疫分级管理制度要求,实施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湖北局将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分为A、B、C三个等级,并依据类别和相应作业指导书规定确定抽检频次和监管频次,将检验监管工作重心转移到高风险产品和重点企业上,减少A类企业抽查检验批次的比例,加快验放速度。在分类管理的同时,检验检疫部门还根据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出口产品状况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开展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后续监管,重点检查其守法和诚信情况。检查内容包括随机抽取进口食品两个报检批次进行溯源,核查进口记录及销售记录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和进口食品存放场所与储存要求的匹配情况。从已检查的28家进口商的情况看,大部分收货人备案信息完备,有专人负责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的填写;具有完整的进口、销售记录台账;记录保存妥善。湖北局对存在问题的4家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对一家出售未经检验检疫进口食品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湖北局将风险分析作为保安全的坚固防线,建立防范在先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进出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安全风险排查方案》,并有效地展开排查工作。强化对重点商品、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检验检疫工作中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督察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和整改。

    首先,将风险排查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有效开展专项整治,风险排查常态化。针对蜂产品、水产品、茶叶基地加工户数量多、分布散、地点偏远以及个别加工户违法添加等情况,联合分支机构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将风险排查与归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对全省17家出口水产品企业的溯源体系和原辅料控制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对全省112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60家进口食品企业进行“潜规则”专项排查,对3起问题较严重的企业进行了依法处置。最后,注重排查检验检疫工作自身风险,加强内部管理,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共梳理出《职权目录》11条、《权力运行流程图》11张、防范措施62条。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舌尖上的中国梦”,“守住安全底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