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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查处5832起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案件 逮捕21人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4/22  

   自2008年12月至今年3月31日,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案件5832起,总货值金额1786万元,移送案件18起,逮捕人员21人。

    这是记者从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办公室了解到的。

    去年底,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和清理整顿阶段的工作,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专项整治开展3个多月来,全国各地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327万余人次,检查单位439万家次,受理举报投诉4241件,处理举报投诉3895件,整治重点单位3.6万多家,重点产品近6万种。


    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消费各环节,严肃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加强行业管理和规范,引导食品企业加强自身管理。

    农业部深入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工作,进一步加强生鲜乳三聚氰胺监测,组织对食用农产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摸底调查。

    商务部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行业管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督促加强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

    工商总局派出16个督查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进行督查,指导各地摸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户本底情况,利用快速监测手段排查问题。

    质检总局加大对违反强制性标准和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淀粉、密胺餐具、鲜榨果汁、奶粉组织专项监督检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抓紧部署餐饮环节专项整治,督促落实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承诺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卫生部等部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下一步要针对薄弱环节狠抓落实,继续落实本次专项整治所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继续解决好专项整治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许可问题,将所有添加剂生产企业纳入许可范围并严格规范;二是规范食品添加剂流通环节,加大力度查处流通市场存在的不符合管理要求的用作食品添加剂的产品;三是要在前期工作和发现问题的基础上,系统地梳理、分析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相应解决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如完善与食品添加剂管理相关的规定和措施,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使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成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的新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