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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胃食品”可能只是心理安慰 |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5/1/30 9: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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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市场上的“养胃食品”种类繁多,让人眼花缭乱。但是你知道吗?实际上,这些“养胃食品”既不属于保健食品,也不属于医疗范畴,更不是营养食品。那么,所谓“养胃”真的有效吗? “养胃”并无权威依据 2014年以来,“养胃”食品大军不断扩容,如江中集团猴姑饼干的“养胃”功效就被众多企业跟风。江中集团曾发布声明称,猴头菇有养胃功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有明确的记载。该声明同时表示,“一种食材有没有功效是要经过科学界定的,乌鸡、山楂都是食材,但它们同时也是药材。中国文化里的药食同源就是这个道理”。而目前,南方黑芝麻糊并未提供“养胃说”的具体理由。 主要原料的微量元素含量高,是否就意味着生产的食品营养价值高?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说,根据2013年起我国正式实施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应按照规定标示营养标签,营养成分种类及其含量的多少可以直接看标签内的数据,而非简单的原材料营养物质比较结果。 根据营养标签通则,食品标注的营养价值及声称有明确的含量要求。以钙为例,每100克食品中,钙能达到一个正常成年人每天所需量的15%,才能标注含有钙或者是钙来源,达到30%及以上才能说“富含钙”。 以我国药品法典或中医典籍中的说法作为支撑,是否能够令人信服?范志红认为,有无养胃功效,只靠一份材料证明不能服众,还需要更权威的实验数据来支撑。 保健食品功能中无“养胃” 不属于保健食品,却声称能“养胃”,这是现有“养胃食品”的共同点。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条例,普通食品不能宣称具有保健功能及疾病预防功能。而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产品配方设计有明确的针对性,其目的是为目标人群提供营养支持,食品标签不应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在我国保健食品的27个功能中,并没有‘养胃’的说法。‘养胃’既不属于保健概念,也不属于医疗概念,更不是营养概念。”范志红认为,目前“养胃说”的具体含义和评价标准都不明晰,“养胃”更多的是给消费者一份心理安慰。 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立法滞后使得相关法律法规跟不上食品产业的发展速度。一方面是法律法规的缺失,一方面是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等。没有了约束,企业在逐利性的驱动下屡屡打出“擦边球”。朱丹蓬形容食品行业此类“怪现状”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这种“偷龙转凤”的做法容易误导消费者,也是不合适的行为。 (《中国妇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