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工业用盐当成食盐卖 涉案五人被判刑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3/14  

 “这100多吨食用盐,其实都是工业用盐,可能不少已经被杭州市民吃掉了。”昨天,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1号庭里,检察官的这句话让庭上的人一声惊呼,记者也不禁心头一凛。这起涉嫌非法经营食盐案子早在去年年底被破获时就被称为全省规模最大的一次“私盐”案(去年11月22日本报有报道),但检察机关审理发现,这不仅仅是私盐或冒牌的食用盐这么简单,还是不能食用的工业用盐,检察官说,“所幸,这些工业用盐主要是无碘,少量食用对人体无大碍。”

  昨天,涉案的5人被当庭宣判,一一领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盐农产出的盐由政府收购,国家统配,然后由盐务部门配送给盐业经销商,投放市场。安徽的罗兵、罗辉兄弟包装的盐是仿冒“赞成”牌加碘精制食用盐,350克小包装,从2007年10月到2008年2月,他们主要销往杭州江干区和下沙一些调味品经营户,41~48元一箱(60包)的价格。

  杭州市盐政稽查队员发现,近江食品市场和下沙农贸市场也发现来路不明的小包装食盐。

  昨天江干法院依法一审判决刘家成有期徒刑8年,罚金30万,罗家兄弟有期徒刑各7年和6年,其余2人也判了缓刑。作者:辛成 娄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