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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普洱茶企拟对国标提起申诉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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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邬源 在当前整个普洱茶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去年制定出台的《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下文简称《国标》)国标又给广东的普洱茶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出口等方面带来了新的困难。据了解,《国标》实施后,广东将有数十万吨普洱茶存在流通困难的问题。对此,广东省茶叶行业协会表示,行业协会将在本月底就《国标》有异议之处向相关部门提起申诉。 据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统计,目前广东共有普洱茶生产加工企业数十家,年生产加工普洱茶在5000吨左右,主要面向粤港澳和海外市场,去年广东出口6100多吨普洱茶,远超云南,居全国第一。其中多家企业从事普洱茶生产加工已有数十年历史,一度是普洱茶产销的重地。 根据《国标》规定,普洱茶被规定为云南特定地区的地理标志产品,从今年7月起,没有地理产品标志的普洱茶将不能上架销售。这对特定地区外从事普洱茶生产加工的企业和商家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纪洪涛副会长表示,生产厂家还可以更换包装,但以经营和收藏为主的商家则困难更大。按照规定,以前商家储存和收藏的普洱茶,也将不能在市面流通。由于普洱茶在广东每年消费量占产量的一半,这样算下来不能流通的普洱茶的数量预计达数十万吨,价值难以估计。 据了解,广东省的普洱茶出口受到了影响。普洱茶是黑茶类的一种,而黑茶类产品在海关的出口编码中所对应的中文名称就是普洱茶,所有黑茶类产品都应以普洱茶报关。因此广东、湖南、湖北、四川、广西、贵州等省份生产的黑茶类产品的报关都将受到影响,目前已经有企业向相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国标》的争议主要是普洱茶本身是一个通用茶叶品种的分类名称,将其作为地理标志产品,只为特定地区所使用,这和其他的地理标志产品是有区别的。例如,浙江杭州的“西湖龙井”为地理标志产品,而不是单独使用“龙井”。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张黎明秘书长认为其地理标志改为“云南普洱茶”或者“普洱市普洱茶”之类就不会导致相关争议。 据悉,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将就广东普洱茶的历史、技术、销售等各方面情况和对《国标》有异议之处,通过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向国家质检总局提起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