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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老酒”状告七酒厂侵权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2/8  

 近日,山东即墨黄酒厂将即墨市7家酒厂告上了法庭,向每家索赔10万元,理由是对方生产和销售的老酒侵犯了即墨老酒这一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权。日前,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通过山东即墨黄酒厂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笔者了解到,即墨老酒这一商标是上世纪80年代就注册了的。该厂这次起诉的理由是,7家酒厂生产的老酒,在外包装上都有即墨老酒字样,影响了正宗即墨老酒的销售。“我们的维权行动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山东即墨黄酒厂总经理助理仇女士说,“2006年和2007年也有这类侵权案件起诉到了法院,当时的案子都以庭外和解结案。”    

    即墨凯旋酒厂的代理人慈律师拿出他们生产的酒表示,尽管双方的包装纸都是黄色的,但是并不完全一样,而且酒的名称也不同,所以他认为凯旋酒厂并没有侵权。“我们认为即墨生产的老酒就是即墨老酒,配方都是差不多的。虽然他们有注册商标,但这并不能证明他们生产的老酒就是最好的。”慈律师表示。    

    在即墨市家乐福名达店笔者看到,五六种老酒被摆放在一起卖,酒的名称有山东老酒、妙府老酒和即墨老酒等,包装各异,产地分别是即墨不同的酒厂,每瓶价格8元—20元。相似的包装让不少前来购物的消费者一头雾水。“这些酒都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分不清哪个是正宗的,确实让顾客很茫然。”一位销售人员说。    

    这7家酒厂分别是即墨市玉福春黄酒厂、即墨市凯旋酒厂、山东即墨妙府老酒有限公司、即墨市第二黄酒厂、青岛即墨市舞旗酒厂、即墨市普润酒厂、青岛即墨源源酒厂。据悉,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