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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含野生成分药品应说明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9/6 9:17:00  

      本报北京9月5日讯 记者蔡岩红? 进口或者出口含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药品、食品等,应当提交物种成分含量表和产品说明书。这是国家林业局和海关总署共同起草并正在征求意见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核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的。

  征求意见稿规定,进出口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以下简称商品目录)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实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进出口列入商品目录中的除证明书管理以外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行物种证明管理。证明书和物种证明由国家濒管办及其办事处核发。国家濒管办及其办事处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批准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