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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铁道部、计生委、能源局等“三定”方案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更新时间:2013/7/4 8:17:36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4日訊 (記者 王一) 自5月15日至6月19日,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涉及的新組建部門“三定”工作已全部完成。新組建部門系指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及重組的國家能源局和國家海洋局。

  記者整理發現,國家海洋局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三定”方案獲通過但尚未公布外,其他四部門均已公布。

  所謂“三定”即指定機構,定編制,定職能。國家鐵路局“三定”方案明確規定,鐵路政企分離改革基本落實,原鐵道部已將三種職能分別拆分給鐵路總公司、交通運輸部以及國家鐵路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三定”方案中主要體現了監管環節的減少、治理食品安全問題上由分散到統籌、食品和藥品監管的統一以及監管力量的充實等幾大特點﹔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三定”方案表明,國家衛生計生委取消下放10項職責,整合、加強7項職責,部門間職責更加明晰,同時確定了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

  國家能源局的“三定”由於合並了原電監會職能也受到較多關注,方案中確定重組后的國家能源局新增兩個司的編制為240名,這是2008年國家能源局首次組建時的112名編制的一倍還多。職能方面,新的國家能源局同樣是“放審批、強監管”,取消了8項電力相關的審批權。

  以下是中國經濟網記者對國務院新組建四個部門“三定”匯總:

  國家鐵路局“三定”方案

  國家鐵路局“三定”方案明確,鐵路政企分離改革基本落實:原鐵道部的拆分其實是三種職能的剝離:一部分企業職能剝離出來,成立鐵路總公司﹔一部分綜合性管理職能,劃給交通運輸部;一部分安全生產監管職能,專門成立副部級的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從目前改革方案來看,交通部大部制基本確立,即實現綜合交通統一綜合管理﹔國家鐵路局的職能主要以行政和監管為主﹔鐵路總公司基本回歸企業主體位置。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三定”方案

  該方案主要體現幾個特點:

  第一、監管環節的減少。食品安全的主要監管部門由從前的五個減少到現在的兩個。也就是,從農田到餐桌,主要的食品監管部門就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和農業部兩家。

  第二、治理食品安全問題上由分散到統籌。過去食品安全問題由多部門管理,資源分散配置。改革后,有利於食品安全監管的資源整合,集中力量進行重點建設,提高監管能力。

  第三、食品和藥品監管統一。健康產品的統一監管是國際趨勢,有利於利用各方面技術力量,食品和藥品雖然性質不同,但是監管理念、監管手段和方式有很多相通之處。

  第四、監管力量的充實。“三定”方案強調加強監管執法力量建設,尤其是在完善基層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包括要在鄉鎮一級設置食品藥品監管配置機構等。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三定”方案

  國家衛生計生委在“三定”中明確,堅持以職能轉變為核心,繼續簡政放權,理順職責,完善制度機制。主要體現:第一、簡政放權,取消和下放部分職責。如對取消許可的消毒劑和消毒器械,要求企業在上述產品首次上市前依據國家衛生標准和技術規范進行衛生安全評價,地方依法對生產企業及其產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著力解決職責交叉,整合部分職責。明確了國家衛生計生委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質檢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在人口發展規劃、國境衛生檢疫、食品藥品方面的職責分工和工作銜接關系。

  根據“三定”方案,國家衛生計生委取消下放10項職責,整合、加強7項職責,部門間職責更加明晰,同時確定了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


 


 


 


 


 


 


 


 

 

 國家能源局”三定”方案

  國家能源局的職責為: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負責能源監督管理等。這與此前原國家能源局重視審批的職能和定位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新的國家能源局此次被取消的9項職責和2項被下放的職責也均與審批有關。

  內設機構方面,國家能源局新增了市場監管司和電力安全監管司。至此,新的國家能源局主要業務司局有12個。其中,電力司、市場監管司、電力安全監管司、法制與體制改革司等部門負責人由原來電監會的官員擔任,其余司局由原國家能源局負責人擔任。